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须提交的资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上一年度矿山企业年检合格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上一年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已缴纳采矿权价款发票(复印件4份);
4、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审批备案机关的审批备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6、延续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延续登记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申请延续开采的年限和依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原件4份);
7、矿山安全、环保主管部门的批文及有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4份);
8、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写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采矿权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
10、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复印件各4份)。
11、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须提交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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