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
证
书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良金典名城项目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保证人作出如下保证:
一, 保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 保证按照甲方房屋销售合同的要求,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抵款义务。保证人在《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约定中的材料款和工程款保证用于向甲方购买房屋进行抵顶,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保证人保证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保证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人:
日期:
承
诺
书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承诺人自愿向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建筑材料/工程劳务用于抵顶金典名城
房屋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基于以上协议条款,而做以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提供符合项目工地要求的建筑施工劳务/建筑材料,以甲方要求为标准,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准,按质按量提供合格服务/产品。按照约定期限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如有违反,保证人自愿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本人承诺作为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同时与曲靖同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本人承诺《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款和工程款等款项抵顶《商品房购销合同》中所约定的房款。如果最后结算剩余部分不足以购买指定的房屋,那么承认人承诺办理相应的按揭贷款支付或缴纳现金,以履行本承诺。否则视为违反《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愿意承担《房屋抵顶材料及工程款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以上承诺属于自愿,是我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