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中小学计算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第二条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三条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
第四条建立中心机房登记、报告制度,对网络运行建立档案。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测设备和网络的状况,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五条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防黑客入侵和病毒的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及时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第六条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第七条定期备份程序和数据,并异地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系统一量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第八条网络管理人员要统一管理所有网络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闽侯县中小学计算机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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