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楼檐工程合同
甲方:北京龙城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景山洁丽保洁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小区清扫楼檐恢复雨落水管工程工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1.清扫楼檐杂物134栋。
2.保持小区干净整洁。
3.杂物装入袋内清理现场。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
三、工程及报价:3.2元/米×95米×134栋=40700元整(大写:肆万零柒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15日内付清全款的80%,人民币¥32560.00元(大写:叁万贰仟伍佰陆拾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清理,没有堵点,甲方15内付清余款,人民币¥8140.00元(大写:捌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甲方责任:
1.开工时,请物业相关人员协助与业主联系进入楼顶施工。
2.协助乙方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各种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施工中如需更改或增加施工项目,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时间噪音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的保护。
2.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
3.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对施工中的安全防火、防盗及施工人员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5.在有效期壹年内如发现堵或雨水管脱落及时修整。
6.按甲方要求对排水管道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更换新管道。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违约的,违约方按违约造成的损失向对方赔偿。
十.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三份,甲方二份、乙双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2012年月日日期: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