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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法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3 03:42: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荔波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荔波县现有贵州省文物保护单位九处:邓恩铭故居、永济泉、水浦古建筑群、水浦石板墓群、黎明关、板寨会师旧址、瑶麓婚规碑、水庆小学旧址、瑶麓岩洞葬;县文物保护单位八处:荔泉书院旧址、大七孔桥、小七孔桥、北门榕树、坤地红军标语、文庙泮池、文庙灵星门基座、佳荣冶矿遗址;贵州省民族文化保护村寨一个:瑶山董蒙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县新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17处;县文物管理所、邓恩铭故居、板寨会师旧址馆藏

一、

二、三级文物43件(套)。 荔波县委、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早在1990年就成立了保护机构——荔波县文物管理所,负责县域内文物的日常监管工作,文管所现为县文体广播电视局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8人,实有7人,人员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职责是:负责县域文物的日常监管工作;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的征集、挖掘、鉴定、登编、修复、保护;文物展览文物复制和保护,开展文物保护及相关研究;负责邓恩铭故居、板寨会师旧址的日常管护工作。

二、《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

(一)领导重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保障

多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精神,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保护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投入一定的文物保护资金,用于文物事业;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各文物点,并通过巡查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教育,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县委、政府将《文物保护法》纳入“五五”、“五六”普法活动中,要求干部、群众始终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学习新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修缮等规定同学习《建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二是将学习文物“法律责任”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同学习《刑法》有关内容结合起来;三是将学习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保护的规定同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法》的有关内容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文物保护法》,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增强了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文物保护的有效手段在于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文物法规宣传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一件

大事来抓,通过不懈努力,全县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宣传《文物保护法》时主要抓了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宣传。分管文物工作的领导和专业机构经常到乡镇给各级领导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加强了对县城区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施工单位加大了宣传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施工过程中对文物造成破坏。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工作。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也宣传了我县丰富的文物资源,对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多措并举,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培养充实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由1990年刚成立时的3名增加到现在的8名,聘请临时工作人员11名;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框架下,执行、制订符合县情的各种规章制度有40余部;三是一年分四个季度对县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进行巡查、检查,定期检查和排除文物安全隐患。二十多年来,没有发生过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损毁事故;四是分批分期逐步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机构、有保护标

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工作,使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五)因地制宜,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多年来,荔波县文物工作不断探索、因地制宜、转变观念,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了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两利”目标,走上了以文物保护带动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促进文物保护的良性循环轨道。近年来,通过旅游开发,前往参观的游客不断增加,已成为发展当地旅游业、促进经济增长、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促进了文物保护, 实现了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县文化县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由原来的3名新增到8名;二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素质的培训,除参加省、州组织的培训外,每年县还组织二次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现已经有6人取得文化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因我县财政困难,没有过多的财力投入文物保护,文物保护工作经费难以解决,部分文物已上缴到上级文物部门。

(二)文物监管员队伍不够稳定,因全县没有专业文物监管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队伍不稳定、文物保护力度不

够。

荔波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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