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柒星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本物业名称:雲鼎小区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住宅(商铺)
坐落位臵: #楼 单元 层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期间。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业主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区域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以及住户档案; 4.
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范围以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自行约定;
6.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
7.
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
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
编制物业管理服务以及财务年度计划;
10.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有权对其所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4.依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乙方接受安臵或购买房屋办理入住手续后,不论是否居住都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乙方需要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批准后的《装饰装修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实施装修;
6.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对承租人、使用人以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
四、公共秩序维护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使车辆有序的在物业区域内停放行驶。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具体内容见:《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各栋房屋、单元、地下停车场等有明显标志;
2.多层及高层住宅每日巡查一次住宅楼宇房屋单元对讲门,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每月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 4.对违反规定私搭乱建或私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养护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公共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故障严重设备提出计划,进行大修或更新; 5.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路灯、楼道灯的完好率不低于90%;
三、保洁服务:
1、对住宅区域内设臵的垃圾桶、果壳箱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果壳箱周边清洁;
2、对住宅区域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注意保洁;
3、楼道每周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清擦三次。公共部位门、窗每季清擦一次;
4、及时清除道路积水,雪天时及时清理人行道;
5、共用雨、污水、井、化粪池每年检查一次,视实际情况及时清掏;
6、夏天根据实际情况消毒和灭虫除害。
四、绿化养护与管理:
1、不定期对小区内的草坪、花卉进行修剪养护,根据实际情况清除杂物;
2、对缺乏绿化带的小区有计划地进行补种补栽;
五、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
2、对突发的火灾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有组织进行扑救;
3、对住宅区域内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保证消防通道通畅,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发现有圈占、堵占消防通道的,及时劝阻并上报有关部门;
六、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住宅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设门卫;
2、发现安全事故时,有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3、对住宅区域内商业网点私搭乱建、乱设摊位、乱摆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由甲方收取的费用有:物业管理费、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电梯费等;
二、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收取;
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标准为 元/户;
四、因装修期间电梯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暂定为每户 元/月,装修期结束后,根据层次,用户数量等另行调整。
五、乙方出租物业时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必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收费标准若有调整,甲方应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并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由甲方代收收代缴的费用有:水费、电费、煤气费、公共照明均摊费等(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和政府基准价持平,根据实际情况略微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
4 之日起收取违约金,按每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交费总金额的5‰计算;
五、对乙方拒不遵守本区域物业管理制度的造成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损失或引发其他事故的由乙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如乙方拖欠或拒交物业管理费用或由甲方代收代缴的服务费用,经多次催缴无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