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孜煤矿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集团公司、矿工作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良好政治生态为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矿井安全年、达产年、形象年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党总支、支部
二、考核内容
支部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信访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计划生育、职工培训、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评分细则附后)。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勇聂政
副组长:孟祥民
成 员:李良友刘方英韩正强任明成吴毅
杜庆福丁桂华张勇祁兵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部(宣传),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协调、分析、总结等工作。
基层各党支部是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主体,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领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把握工作重点,推进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我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四、考核方法
1、考核工作在矿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季度各支部组织一次自查,并将自查小结及时报考核办公室;每半年矿党委组织一次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严格考核,评定等级,量化打分。
3、考核总分为100分。
4、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动态进行单项或多项督查。
5、减分条款
没有完成生产任务、经营考核指标的,每项扣5分;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扣5分;发生越级群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发生刑事案件、火灾事故或社会治安案件的,每项扣3分。
6、否决条款
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出现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
7、加分条款
单位或个人在集团公司以上各类综合评比或单项活动中获得
一、
二、三名的,分别加
2、1.5、1分。
8、考核评分方式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考核内容,对被考核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动态检查考评;半年和年终,矿党委组织检查考核组对各支部进行综合考核;成员单位结合动态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定意见,报矿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6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1、完成年度生产安全经营目标任务、考核得分位列前8名的为优秀,矿党委授予其“优秀党支部”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2、考核评定为良好的,不奖不罚。
3、考核评定为一般或不合格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及单位党政正职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先进的评比。
附:海孜矿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