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意事项
一、申领就业登记:
(一) 对象:单位用人、自主创业者、自谋职业者、灵
活就业人员
(二) 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 享受政策:
1、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等政策;
2、自主创业者可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3、自主创业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
4、灵活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保补贴。
二、申领失业登记:
(一) 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
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
(二) 所需资料:
1、属于新成长劳动力的,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户籍
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无业证明;
2、由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或有关
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3、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持本人身份
证,及工商部门发给的停业证明;
4、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就业
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证明。
5、毕业当年8月底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持本人身
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6、下岗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卡,及身份证复印
件。
(三) 享受政策:
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补贴;
3、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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