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小学教师轮岗交流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石狮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小学教师轮岗交流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中心校《2013年小学教师轮岗交流的通知》发给你们,并强调几点工作要求,请你们务必按要求认真做好此次轮岗交流工作。
1.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轮岗交流领导小组,并于7月12日之前将小组成员名单的纸质材料送至中心校(要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稿至美暖、爱华的邮箱)。
2.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推荐方案,同时要根据市局文件及中心校轮岗交流通知的相关精神耐心细致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及时排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稳定。
3.8月10日前将《石狮市2013年度教师轮岗交流花名册》(附件2,加盖公章)报中心校。
灵秀镇中心校2013-7-8
《关于小学教师轮岗交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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