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口村消防安全制度
一、村委会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由村委会副主任杨闯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二、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市、县、镇的统一部署,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村镇建设和改造,切实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
三、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防火公约规范村民消防行为。
五、组织建立村民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组织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省演练,提高预防与扑救火灾的能力。
六、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群防群治消除火灾隐患。
七、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和防火自救常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八、火灾扑救后应协助消防部门派出所保护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消防安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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