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行为“五规范”自评报告及工作汇报填写注意事项
1、自评报告可在《泉州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五规范”督导评估细则》表格中的学校自评栏目下填写主要做法及成效,县级评估及市级认定栏要保留,样式见附件。
2、工作汇报应包括: ①学校基本情况 ②学校办学行为基本情况
(应从“规范课程设置”、“规范作息时间”、“规范评价考试”、“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育用书管理”五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叙述)
③存在问题 ④整改措施
《办学行为“五规范”自评报告及工作汇报填写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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