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油房庄
乡政府特与农机所有者签定本责任书。
1、农机机械所有者是农机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农业机械所有者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陕西省农
业机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第25号令)
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本县(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申领号牌、行驶证、
准用证、驾驶(操作)证等手续,按规定时限参加年度检、审验、临时检
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学习竞赛等活动。
3、严格禁止农业机械从事客运。
4、坚决杜绝农业机械无牌证等行驶(作业)、超速超载、违法拉人等
严重违章行为;禁止将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禁止农机驾驶
(操作)人员违反《条例》“25号令”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
作)农业机械。
5、农机户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农机监理人员的管理。
6、因违反《条例》“25号令”、《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农机安
全责任事故的,除依照《陕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外,
县农机监理站和乡政将对该农业机械所有者和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处罚
直至刑事责任。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农机户各执一份。
农机户责任人:(加盖私章)乡政府负责人:顾剑峰(单位盖章)
包村领导、干部签字:村主任签字:村民小组签字:
责任书有效期:2010年 12 月30日至2012年 3月 31 日
《农机三轮责任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