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
一、依据:
1、《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2、《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企业转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是企业的在职职工。
2、申报人必须是本市户籍市民。
3、各级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技术条件:1)一级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
二、三级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各级各类项目经理申报的代表工程必须具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署的核验单。核验单上须注明项目经理姓名。初次参评者须持三年以内的核验单。年检后要求升级者须持现等级领证以后的核验单。
三、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经理早听取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4、职称证复印件;
5、工程核验单复印件;
6、工程质量获奖证书及劳模证书复印件。
四、承担工程施工项目标准:设备安装工程: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给排水卫生与煤气、消防
喷淋、电气、通风与空调等综合安装。
1、一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3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2、二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三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2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4、四级资质:1)担任过一个安装工作量3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2)担任过二个安装工作量100万元以上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所属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评定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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