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19:17: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操,根据《德育大纲》和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评定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定的内容

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个方面,附加部分是以学生具体的行为和表现为内容。

(一)基础部分

1.政治思想方面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合唱国歌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活动,有献身于社会志义事业的思想。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时事政策等教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

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现象,正确评价各种社会思潮。上进心强,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

2.道德品质方面

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谦虚宽厚、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有社会责任感。

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学习态度方面 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懂得本专业职业道德。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实验实习规则,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测验、考查、考试不作弊;积极进行各种实践活动和技能训练。

勤于思考,善于钻研,锐意创新,爱好广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遵纪守法方面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组织观念强。听从教育,服从管理和指挥。参加集会安静听讲,观看文体比赛,行为文明,不起哄喧哗,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派,不讲粗言秽语、不说低级下流话;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吸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遵守食堂和宿舍的管理制度。

5.生活作风方面

艰苦朴素、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讲卫生,爱劳动、穿戴整洁、大方得体,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正确把握异性之间交往分寸,在校期间不谈恋爱。

(二)附加部分

1.加分项

(1)学期全勤加8分(无旷课,迟到早退不超过二次)。

(2)担任社会工作职称:①学生会委员、团委委员称职加8分。②团支委、班委职称加6分,宿舍舍长、小组长职称加4分。③科代表称职加3分。④校优秀通讯员及广播员加4分。

(3)在全校性各类评比和竞赛中获奖:①被评为“优秀团员”或“学雷锋积极分子”的加8分。②学期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个宿舍成员加5分。③在各项文体竞赛中获第一名的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第四至六名加l分。 (4)在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①获省级的竞赛获第一名加 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6分。 ②获市级竞赛获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 (5)做好事表现突出:班级设立好人好事记录部,期末由班主任根据各人做好事的表现情况加2-8分。

(6)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班主任对勇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的学生在2—8分范围内提出加分意见,由专业科核定加分。

(7)受省级表彰一次加15分,受市级表彰一次加10分,受学校表彰一次加8分。

2.减分项

(1)早读、上课、自修、集会、升旗迟到或早退,每次减1分。 (2)旷课(包括早读、上课、自修、集会、升旗等)每节(次)减3分。 (3)请事假每节减0.1分,每天按8节计算。有市、县级医院或校医核准的病假不减分。

(4)升旗、集会不穿校服,开会期间睡觉、吃零食、讲话、看书、听收录机等,每次减1分。

(5)上课或自修课期间睡觉,或有聊天、制造噪音等影响课堂纪律和影响其他人学习的行为减2分。

(6)在学校公共场所衣冠不整齐、穿拖鞋或奇装异服、染彩发,男生留长发减5分,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7)不按规定佩戴胸卡每次减1分;使用他人证件、校卡或把证件、校卡转借给他人使用,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减5分;涂改、伪造校卡、学生证或其它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减10—15分。

(8)在早上起床前、中午或晚上休息时间吵闹、打扑克、下棋、开收音机等而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减3分。打闹、起哄的,视情节轻重,减1-10分。

(9)在非运动场地进行球类运动,如在非足球场踢球或在宿舍楼、教学楼、草地打球,每次减1-5分。

(10)夜归的每次减3分,在宿舍点蜡烛的,每次减10分。 (11)值日或在劳动工作中被评为中、差的分别减

1、2分。无故不参加劳动或值日每次减3分。

(12)打饭及其它须排队的场合插队,每次减3分。

(l3)未经批准,私自留宿客人,每次减5分。

(14)乱丢垃圾,每次减3分;乱倒垃圾,每次减5分。

从楼上往下楼下泼水、乱扔纸屑、杂物、果皮等,情节轻微者每次减5-10分,并负责清洁干净,发生安全事故的,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一切后果。

(l5)自行车乱摆乱放,每次减2分。

(16)有攀、折树木、花卉、摘花果、践踏草地等行为的,情节轻微者每次减3-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7)违反实验、实习管理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减3-10分。

(18)起哄、在校园内故意制造噪声或大声怪叫,视情节轻重每次减2-10分

(19)学生会干部工作不负责,弄虚作假,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开除出学生会,并减操行分5-10分。

(20)不服从教工或学生干部管理,恐吓、刁难、讽刺、挖苦检查人员或私自找检查人员说情的,每次减10-15分。(如学生对检查工作有意见,可直接向专业科、学生科或团委反映,由其解决。)

(21)破坏学校的公物、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减l0-15分,并要赔偿损失。

(22)浪费水电,责任人减3分。

(23)不注意文明礼貌,用语言、行为触犯、侮辱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减6-15分

(24)受警告处分者,减2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3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4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50分。

如学生出现上面所未列之违纪行为,由各专业科参照上述减分办法的相关条款,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二、计分方法

基础部分每方面占有18分,该方面表现较好的为16-18分,一般的为12-15分,差的为11分以下。

1.政治思想方面

政治课、法律课得及格者,15分以下;不及格者,11分以下;收听国家禁止收听的电台者10分以下。未经学校批准同意而参加社会自发集会和游行者,10分以下,上进心不强,15分以下。

2.道德品质方面

有偷窃、赌博、看黄色书刊、打架、起哄者和累计违纪减分20分以上者,10分以下;思想品德课得及格者15分以下,不及格者10分以下;讲粗言秽语、不主动承认错误者,15分以下。

3.学习态度方面

考试作弊者,10分以下;作业缺3次者,15分以下;作业缺5次以上者,10分以下;课堂违纪减分3分及以上者,15分以下。

4.遵纪守法方面

受处分或有旷课者,10分以下;迟到、早退减5分以上者,15分以下;违纪减3分者(不含请假)15分以下,违纪减6分以上者,10分以下。

5.生活作风方面

作息违章减3分者,15分以下;减9分以上者,10分以下;饮食乱花钱、抽烟者15分以下,严重者10分以下;值日不负责任被减5分者,15分以下;减9分者,10分以下。

6.操行评定成绩计算的方法

操行分数=基础部分分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附加部分分数)。

操行成绩有操行分数(百分制、超过100分加分的作100分计)和操行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两种形式。操行等级通过操行分数进行转换,其关系为:优(90分以及以上)、良好(89-75分)、及格(74-60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

因违反纪律累计被减25分以上者,操行不能评为合格,被减8分以上者,不能评为优秀。 ①学生的操行一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结束前,首先由学生对自己一个学期来的表现作出总结。在写出自我鉴定的基础上,根据操行评定的五个方面自报分数。

②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对本班同学进行评议,给每位同学评分。③每位科任老师对自己所教班级的学生评出他的学习态度方面(18分)的分数,以各科任老师的平均分为科任老师评分。

④根据学生的自报操行分数、班干部的评分和科任老师分,班主任评出每一位学生的操行基础分。

⑤每个学生的操行分的基础部分以下面方法计算:个人自报分、学生干部评定分、班主任评定分各占比例为:2:2:6。

⑥加分、减分项目的评分,由专业科根据教师值班记录、班考勤记录、学生会检查记录、文娱体育比赛、文明卫生评比、社会任职等情况计算出每个学生的加减分。

三、操行评语

班主任要在操行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特点,全面客观地写出操行评语,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努力方向。对受到表彰的,其主要事迹、表彰情况应写在评语中,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也应如实写在评语中。

评定的结果,要与学生家长及本人见面。

四、奖惩

1.学生操行等级达“优秀”方可评为“三好学生”和参评综合奖学金。 2.非毕业年级学生操行评为不及格者,允许随班就读,继续考察。凡连续二个学期操行不及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三个学期或累计四个学期操行不及格者,给予记过处分;连续四个学期或累计五个学期操行不及格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学生毕业时,取各学期操行的平均分为毕业生操行全面鉴定的分数,少于60分为不及格。 4.毕业生的操行全面鉴定为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只发结业证书。工作一年后,经用人单位考察,写出一年来的工作鉴定,对工作表现好的,可换发毕业证书,对表现差的,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四)每学期的“学生操行评定表”均存入学生档案。

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175班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制度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方案

学生操行评定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