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捐赠协议书
捐 赠 人:电话:
受赠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十字会电话:
以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协议如下
一、捐赠方义务:向受赠方捐赠人民币元整,用于为大连市甘井子区。(2011年-201 年)
二、捐赠方权利:与受赠方合议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公
共利益前提下,指定所捐两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等使用。()
三、受赠方权利:接受捐赠并查验所有权凭证。
四、受赠方义务:接受捐赠款项后,依照捐赠方指定的目标和方式支配使用捐赠款,向捐赠方开据捐赠收款收据。
五、捐赠方在确认捐赠款项到达指定的目标后,对捐赠款的使用可随时进行监控、监督。
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以实现协议为目的,自愿协商解决。
捐 赠 人:受赠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红十字会电话:联 系 人:
电话: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定向捐赠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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