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转)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
一、基本资料装订(以下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2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项目城建费用(基金)统一征收交纳证书;
3、城建费用缴款通知书;
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款凭证。
二、设计文件资料装订(
1、
2、3点须提供1份复印件并在首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登记表或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审查备案表。
2、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
3、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意见)书;
4、建筑设计总说明;
(以上
1、
2、3点如有变更,须提供设计变更文件和变更后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设计总说明须提供蓝图首页)。
5、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
(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时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统一按要求设立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的公示牌,彩色照片或黑白A4打印的图片均可)
三、自验资料装订(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各一份。用A
3、A4纸打印或手填均可)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
(如出现多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须各单位分别填报;商住楼须分别填报公建、住宅申请表)
2、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施工单位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监理单位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住宅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保证书;
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特别注意:以上各单位提供的报告内容须与施工现场做法保持一致,须与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建筑设计总说明、保温材料型号、规格、厚度一致;如部分节能措施有变化必须提供设计变更和施工图审查意见。
8、建筑主体完工阶段建筑节能专项核查意见单。
(在主体完工阶段及外围护结构保温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通知我处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的意见单,该意见单是施工过程中检查及专项验收备案检查的依据)
四、保温材料装订(以下每份报告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1、屋面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2、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3、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原件;
(保温材料、钻芯取样、板材与基层粘结强度拉拔、饰面砖粘结强度等各类主材和锚固件拉拔、粘结强度等辅材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4、采暖和非采暖隔墙、飘窗板、地下室顶板、与空气接触的楼板、变形缝、阳台门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5、外窗及幕墙三性、传热系数、中空露点进场复检报告原件;
6、低压配电电缆截面、电阻值进场设备复检报告原件;
(以上需根据原设计要求提供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原件2份,且为不同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7、须提供新型墙体材料的购销发票,复印件盖生产单位公章;
8、须提供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质量保证书》原件;
9、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盖生产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复检报告是指:“进入施工现场并与该项目有关系的保温材料检测报告”,报告须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检验项目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号、代表批量等内容。
五、其它资料装订
1、热交换站热流量总表、分栋热流量表、分户热计量表、温控安装照片;
(属于天然气集中供热的项目提供)
2、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购销发票。 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单位在申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中,特别要注意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以及建筑设计总说明是指导建筑施工的重要依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有变更须提供设计变更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在施工中要严把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关,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所送审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资料,我处要求以下五点必须一致(1)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2)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申请表,(4)各单位出具验收合格报告,(5)各类保温材料进场复检报告的内容(产品名称、厚度、规格及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