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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机关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3 22:30: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政协机关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政协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根据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规定,政协机关决定,在机关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基层基础这一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为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全面加强和规范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提高政协机关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单位内部良好稳定的治安环境,为创建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县综治委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治安保卫新机制,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使政协机关内部发案控制在优良等级,群体性事件提前预警率达到100%,实现符合平安单位的有关标准。

三、工作范围

本机关行政区域内均按照本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对单位内部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实行责任管理。

四、“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政协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行统一标准。经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检查验收,当年符合创建标准的可认定命名为“平安单位”,连续3年以上符合创建标准的可申报“**市平安示范单位”。

(一)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政协秘书长为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第二责任人。

(二)保卫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内部设有兼职保卫机构,有兼职保卫人员,即工作日为后勤的工勤员,节假日另设值班人员。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对单位内部员工治安防范宣传教育面达到98%以上。

(三)治安巡逻值班力量落实。重要节日单位都安排专门的守卫人员巡逻值班,政协主席、副主席带班。

(四)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设符合有关达标规定。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齐全有效,及时排查整改治安隐患和问题。

(五)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无治安、刑事案件、无突发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发生突发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政协党组领导和职工群众对治安保卫工作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

(六)弘扬民族精神,扶正驱邪,坚决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与“黄、毒、赌”等社会丑陋现象做斗争。认真执行“三条禁令”,确保政协机关工作政令畅通。

五、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政协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由政协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支部、办公室牵头,各委办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政协党支部对政协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

政协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后,政协各委办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县综治委下达的有关要求。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协助支部做好“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考评、申报、审核等工作。

六、命名申报及考核验收

(一)“平安单位”的命名和申报。政协机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由政协党支部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申报,提请县综治委进行审核,认定和命名“平安单位”。

(二)平安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终由县综治委对政协机关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综合考评结果。政协机关将邀请县综治办对“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及时给予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自查验收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平安**”构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政协机关各委办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积极行动、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即定工作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政协机关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政协党支部为日常工作机构,按照创建标准中提出的兼职保卫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政协党支部将认真组织、指导、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配合综治办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供单位今后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学习借鉴。

(三)标本兼治,重在防范。政协各委办要围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机关干部职工明确开展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要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防范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在平安创建达标上狠下功夫,夯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基础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按照政协机关统一的“平安单位”创建标准,严格考核、狠抓落实,确保“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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