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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施意见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01 18:04:0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意见

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平安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确保系统内不发生引发的影响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2、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1)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2)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机制,提高发现和解决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3)充分发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检查督导,着力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以

1宪法为核心的“五五”普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在系统内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安定,树立宣传先进典型,为创建平安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本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部门责任制,把平安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齐抓共管,强势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确定的平安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3、落实经费,保障实施。为保障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顺利实施,加大经费的投入,使综治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

2011年3月15日2

推荐第2篇:平安单位建设实施意见

定西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关于开展“平安烟草”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定西”的决定》及区委、区政府、街道办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持良好社会政治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诚信经营作为工作重点,并紧紧围绕市区工作大局,着眼于“三大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坚持平安稳定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理念,努力把我局(公司)建设成为市区的平安单位,为市区社会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从今年起,在全市行业集中开展平安单位建设活动,是分局(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企业稳定全面发展的大局。各县(区)局(营销部)及分局(公司)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建设平安单位的重大意义,结合我分局(公司)实际,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烟草,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在各项管理服务中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服 1

务零售户的过程中要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分局(公司)的自身建设方面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建设平安单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平安建设的原则

1、坚持全面动员、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

2、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4、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5、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

四、任务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责任条例,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摆上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工作岗位责任制,做到同布署、同研究、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仓库、档案室等的安全保卫工作。首先、要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防火、保密、遵纪守法教育以及重要岗位的责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保卫意识和法纪观念。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特别是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防火防盗、

保密等制度,使安全保卫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实现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其三要协同有关部门,经常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逐件登记,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督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安全措施,并限期解决。

四、要搞好技术防范。根据要害部位的规模、范围和重要程度,安装必要的防爆、防火、防盗报警设备或电视监控装置。

3、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加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教育,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法制观念。

4、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办公场所消防、防盗及保密安全等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分局(公司)创建“平安烟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创建活动,指导本行业创建活动。

组长: 张维杰

副组长:李红地

成员: 李晓伟黄金成陈杰韦育顺

领导小组在分局(公司)安保科,由韦育顺同志负责。

五、实施步骤

建设“平安烟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拟定方案阶段(2006年1月完成)。认真拟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发动阶段(2006年5月份前完成)。要把建设“平安烟草”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日常管理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创建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做到人人皆知。

三、实施阶段(2006年6月——2008年9月)。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加强制度建设;

3、狠抓队伍建设。加强队伍法制、行风、效能、廉政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4、抓重点、突难点。狠抓深化专卖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总结阶段(2008年10月——12月)。在每年进行小结的基础上,组织进行验收,推广经验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迎接上级考评验收,查找存在问题,总结表彰先进。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起指导、协调、督促创建工作的职责,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的认识出发,把“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全体职工,在联系实际上要立足于行业实际,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

2、明确目标,落实职责。创建“平安单位”是建设“平安定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局(营销部)及分局(公司)机关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职责,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对没有认真贯彻要求,安全工作出了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3、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严格实行“平安单位”建设领导责任制,把建设“平安单位”的成效作为检验各县(区)局(营销部)及分局(公司)机关各科室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认真加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晋升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二00六年二月十日

推荐第3篇: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意见

市 ###办公室2010年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意见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法治十堰建设纲要>的通知》(十发[2010]5号)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法治十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十法治办[2010]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0年“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普法、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 ###产业建设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工作任务

1、层层动员部署,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召开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动员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安排部署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

2、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观念。二是结合 ###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公务员法》、《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 ###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形成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结合法制宣传月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加强机关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十堰建设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增强公务员意识,维护公务员权利,规范用人机制,端正用人导向,调动积极因素。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定期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发扬民主,听取意见,反映诉求,改进工作,维护机关干部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 ###执法,定期开展 ###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 ###生产及豆芽加工中投入品监管、###市场(超市)销售 ###农药残留监测等环节的 ###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问题 ###,以保障消费者的吃菜安全。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严格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与所联系的茅箭区武当路街办马家河村的动态管理,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市 ###办成立由办党组书记、主任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方案,将创建活动与单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对照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明确重点,坚持普治并举。结合单位职责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建设法治单位的积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创建活动,使单位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落实责任,完善综合保障措施。完善普法学习制度、违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加强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促进法治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推荐第4篇: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实施意见[材料]

高兴镇关于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我镇各单位、部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依法治镇,现就在我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普法与依法办事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强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为促进和谐高兴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创建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普法教育、依法办事等方面。具体标准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依法办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法制宣传骨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共性目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奖惩

制度,依法办事工作实绩与单位部门(科室)、个人评比表彰挂钩。建立健全规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帐,年度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经费开支范围,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依法办事理念教育。加强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学法培训和法制讲座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定期开展针对性强、形式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单位普法学习时间和参学率、参考率按“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达标,合格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和开展面向社会的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内部行为。

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的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全面实行行政(事)务公开,服务承诺等保障措施到位,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全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加强

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健全行规行约,规范行业服务。围绕我镇党委、我镇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选准国计民生的问题,每年办理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通过依法办事把“虚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用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推进实事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共享部门依法办事的成果。如医疗卫生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扩大医保、社保,完善社会福利改革,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维护“弱、困”群众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食品、药品流动监管力度,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等。

三、创建方法和要求

(一)“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采取统一部署,分阶段、分级命名的方法进行。

(二)各单位根据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严格创建标准,完善工作措施,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创建质量。

四、组织领导

“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法治实践,是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载体。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法制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加强宣传,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创建工作在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由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行动态管理。

高兴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推荐第5篇: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实施意见

连妇保委“2009”20号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

2009年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实施意见

为切实巩固创建文明卫生行业、文明单位的成果,全面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加快医院改革发展,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根据苏卫机党[2009]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2009年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妇保院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为人民健康服务,树卫生行业新风"为主题,以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 1

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我院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把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和我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开创我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通过创建文明卫生单位的工作,把我院办成一个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文明卫生单位,为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目标

全面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素质,培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推动全院形成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行业文明新风。2009年底,达到全院95%以上的职工进入文明职工行列;社会综合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省、市文明卫生文明单位的称号。

三、组织机构

为了强化领导,确保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决定成立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邵亚玲、汪洪流同志任组长,冯玉华、程学亮、顾扬、王泰康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科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成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协调院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工作的开展,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第一负责

人。

四、主要措施

1、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党纪教育、廉政建设、医德教育等活动,提高党性修养水平和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三是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服务观念等方面的教育,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使见贤思齐、争先恐后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培养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敬业奉献‛的精神。

2、立体创建,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形象。首先要抓好宣传,强化认识,克服厌倦和畏难情绪,全员参与创建文明卫生单位的工作。要积极利用我院的网站、简报、橱窗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职工进一步树立文明意识和创建意识,全院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医院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参与本部门的创建工作,从而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其次,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看病难看病贵、商业贿赂、诊疗行为不规范、语言不文明、诊疗环境差、异患关系紧张等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是要加强我院文化建设。制定医院文化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个人的评比,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建立起符合我院且有行业特色的医院文化体系。通过医院文化的创新建设,增强凝聚力,提高竞争力;四是要加强医院的环境建设,注重医院的环境卫生,保持医院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努力创造出符合文明卫生单位要求的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

3、突出重点,着力构建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按‘创建文明卫生行业工作要点’的要求,落实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能力,增强行管后勤人员立足岗位、服务全局的主人翁意识,真正把‘以病人为中心’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实现文明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公开各种服务收费标准、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将医院的各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高社会和病人的满意度;三是实行多项便民措施。如实行医务院务公开,推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改善病人的诊疗环境,举行义诊服务和惠民医疗等活动。四是健全科学严格的考评制度。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细则将工作职责、医护质量、服务态度、业务指标等量化到科室人头,使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工作由虚变实,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五、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形成全院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科室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布置并贯彻落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形成合力,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科室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措施,丰富创建形式,落实创建内容,实现创建目标。同时要按照医院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与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工作相应的综合治理与稳定,医疗安全等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健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3、抓好结合,讲求实效。要把创建文明卫生单位活动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党性主题教育、治理医疗商业贿赂、创建三级妇幼院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从整体上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意见

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2009年5月29日印发

共印55份

推荐第6篇: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灵广电发„2006‟42号

灵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灵台”建设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2006‟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平安单位”创建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政治综治部门,组织单位职工、家属居民,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单位、个人财产和生

命安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

二、思路目标

“平安单位”创建的思路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8年用三年时间,单位内部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不发生”的目标,营造单位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单位内部达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公共安全保障有力,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和职工、家属安全感明显增强,建成“平安单位”。

“六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与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利用媒体宣传依法治国治县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从事单位综治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遏制”: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和的恶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以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和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县乃至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暴力犯罪和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不发生敏感时期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不安全事故;不发生“法轮功”、“门

徒会”人员;不发生在行业管理上执法违纪。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千方百计抓好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局里成立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机关内部、下属单位、辖区职工、居民住宅区综治和消防安全工作总负责,每年坚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季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专题讨论研究政法综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每季向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学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禁毒、反邪教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促使职工综治意识的提高和巩固;每季进行一次综治、消防安全工作检查,不断加强安全防范监控措施建设。把治安、禁毒、反邪教以及消防安全工作诸为一体,和其它工作一样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努力创建平安单位。

二、完善措施,认真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政法和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岗位与责任一致的原则确定区位安全和消防管理责任。系统内共确定综治、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管理部位6处,即: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胡家塬转播台、单位内部、职工家属楼和居民住宅区,各部位按领导分工及职工定岗成立管理小组,对各部位行使直接管理责任,并与局长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实现“六个提高”、“五个遏制”和“五个不发生”目标。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综治、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氛围。广播电视台要根据全县政法、消防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法制在线》栏目,利用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宣传教育干部群众人人重视政法、消防工作,个个参与整治管理工作,提高全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依法治县和“平安灵台”创建大造宣传氛围。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平安创建实施意见

发: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

灵台县广播电影电视局2006年5月23日印

共印6份

推荐第7篇:实施意见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市委有关部署,结合我支部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党组织建设和我公司工作任务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既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慎重稳妥、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一阵风”。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内容衔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3、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党员廉洁从政。

二、党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凡是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应在最大限度上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长期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阶段公开内容和即时公开内容。

1、长期公开内容

重要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党组织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例会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等;领

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各项业务经办流程、服务承诺;党员目标承诺、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执行中央、市委方针政策,市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帮扶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

3、阶段公开内容

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4、即时公开内容

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情况;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干部考察公示和调动任免、发展党员公示情况;年度评选优秀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党务公开目录,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审核,公开的事项一般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服务对象)反馈,需要公开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监督。每年年终,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征求对下一年的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要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全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报纸、内网和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公开。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坚持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坚持尽量早公开和公开时间尽量长的原则。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即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适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要把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务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支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协调指导作用,从制定方案到安排部署,对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认真细致地讨论研究,协调解决好存在的具体问题。二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动并进,相得益彰。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对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实施、监

督、反馈、报告、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同时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将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1年7月25日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宣传发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7月31日前)。党支部根据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及党务公开目录内容,认真梳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对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于7月31日前将需要公开的内容报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务公开渠道,收集、整理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完善各类资料,务求实效。

(四)完善提高阶段(12月1日至31日)。党支部在总结党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照实施意见,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党务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制度,巩固提高,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推荐第8篇:实施意见

河源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办理细则出台

培养使用技能人才有十种奖补

根据《河源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对于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培养机构、技能培养大师及使用单位,有10种类型及层次的奖励与扶持:其一,对申报成功的“广东省技师工作站”,扶持10万元建站经费;其二,对入驻“广东省技师工作站”的技能大师,每年为该站培养10名及以上技师级人才的,当年奖励1万元;其三,经认定为“河源市技师工作室”的,扶持3万元启动经费;其四,对入驻“河源市技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每年为该室培养5名及以上技师级人才的,当年奖励5000元;其五,经专家评审认定为“河源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可获10万元基地建设和培训经费扶持;其六,对于成功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单位,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一次性提供5万元扶持资金;其七,对每年培训高新技术产业技能项目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00人以上的培训机构,奖励5万元;其八,职业院校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办学,班级以企业名称冠名,对每一个学员达45人以上的冠名班,补助职业院校1万元办学经费;其九,对每一年度推荐应届毕业生在本市行业企业就业人数达70%以上(毕业生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院校,奖励5万元;其十,对当年接纳我市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200人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 技能人才有四种奖励

我市实施技能人才评优奖励制度,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奖、受益了:

一、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岗位技术能手评选活动,对获奖的选手,市政府授予其“河源市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每年举办一届全市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认定的

一、二等奖获得者,可不再参加技能鉴定考试,由市人社局直接办理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推荐技能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的评先评优活动,对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奖励5000元,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称号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对为我市高新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每人每年可享受2万元首席技师政府特殊津贴。

高技能人才在我市生活无忧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是高技能人才。对于他们,我市有住房津贴、子女入学转学、直系亲属随迁入户等诸多好政策为其解除后顾之忧。第一,引进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层次人才,按《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可享受房租补贴或安家费补助、人才津贴、配偶就业协助、子女入学转学等诸多扶持奖励;第二,在我市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就业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经认定后可分别一次性享受政府住房津贴5000元、8000元(已按《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的除外);第三,高技能人才直系亲属可随迁入户;第四,高技能人才子女可在我市入学。

我市还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对新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并在我市就业且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的企业员工可享受培训补贴,对失业人员经培训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推荐到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免培训和技能鉴定费用。

推荐第9篇:实施意见

沁 河 中 心 校

关于2011年度小学(幼儿)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沁河镇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1】225号)精神和沁人社发【20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小学(幼儿园)实际,现就2011年度我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沁河中心校、全镇各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本次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申报参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5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小学(幼儿)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8年以上。

4、任期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取学历)且与所任教学科专业一致,任小学(幼儿)一级教师的任期需顺延2年。

5、凡属转聘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转聘后任期需满一年。上述学历、资历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评审表、任职资格证和聘书。

(二)、其它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提供本单位党组织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2、具有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以上。

4、任现职期间参加教育部门继续教育培训,修满规定学分,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提供人社部门2008年以来公需科目培训合格有效证书。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培训证书。

5、提供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及以上模块)合格证,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教师暂免。

6、提供两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

7、正常晋升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破格晋升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有两个以上优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8、县城学校教师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农村支教经历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支教经历需提供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登记表、受援学校及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教师的考核评价意见。农村学校任教经历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三、教育教学业务要求

(一)正常晋升

为加大对教育教学过程性内容评价比重,强化以教师工作业绩为主的评价体系,符合正常晋升的教师须提供如下材料。

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和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学生社团的辅导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方法指导以及配合家庭教育方面有思想、有实践、有成效,工作尽心尽责、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教研组、社团及本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提供表彰奖励的证件及相关资料。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坚持在教学第一线,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校提供参评教师近3年的课程安排

表。

3、教育教学工作述职报告。要求教师提供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出勤情况,业务完成情况,所带班级学生教学成绩的分析说明,本人对提高教学质量所做工作的追述,对本人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分析和评价,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等。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学过程中,应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优秀,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提供学校对其教学水平的评价材料。

5、提供上学年的规范教案。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和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偏少的,学校要出具相关原因的证明。

6、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对教育和学科教学中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产生积极影响。提供一篇任期内撰写的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经验总结、教材或教参、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论文或总结、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论著或教材、教参字数不少于2万字。

7、提供一篇所教学科的教学案例,案例须经市中评委审定达到合格以上(C等)。

(二)破格晋升

对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家长拥戴或教学业务精湛、成绩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是指破学历或任职年限要求,不允许同时破学历、破任职年限。40周岁以下人员不得破学历,破任职年限提前不得超过2年。破格指标每县(市、区)不得超过2人,同一单位不得超过1人。

小学(幼儿)高级教师破格晋升除符合正常晋升的其它条件外,还须具备一下三条中的两条:

1、在学科教学中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形成较系统的教学体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任期内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模范教师、师德标兵、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需提供获奖文件并证书。

2、在教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果,任期内在正式出版的报纸、刊物(带有CN标志)上发表有专业对口的论文2篇,每篇在1500字以上,本人是唯一作者。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报刊原件。

3、连续在山区复式小学任教10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清况说明。

破格晋升人员要求任期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年度考核优秀,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三)非一线教师晋升

从事教育管理(指学校校长、副校长等校领导干部)工作的非一

线教师,参加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在具备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须符合下列要求:

校级领导干部申报评审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提供下列材料:

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写实性评价和推荐意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近一学年标有工作日期的50节课听课笔记;任现职以来每年对本校教师所作的业务专题讲座6次以上的讲稿;分管工作的业绩(附证件和相关材料);3000字以上的述职报告;教育教学案例3篇(经市中评审定均在B等以上)。

提倡校级领导代课,校级领导代课的可按教师条件参加评审,教学工作量可按教师二分之一计算。

四、评审时间及工作步骤

(一)工作步骤

2011年度的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于10下旬开始,11月底结束。按照市人社发(2011)225号文件精神,评审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申报名额。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缺岗职数先提出本次推荐数额,连同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2、各单位在考核申报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参评人员,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参评人员准备评审材料。

3、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参评教师提供的资料,校长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第一责任,经参基审核签字后报中心校审核。县教育局与人社局对申报教师的业绩和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评人员。

4、县教育局在“中小学职称申报系统”中录入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信息并将数据报市教育局。

5、市教育局对参评人员进行汇总,并组织安排讲课答辩及非一线教师的考试。

6、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提交讲课、考试合格教师的档案材料。

7、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市中评委会进行评审。

8、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通报评审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报送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9、市人社局对评审通过的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资格复核后行文,市教育局人社局完善有关手续。

10、市教育局向各县(市、区)退还评审材料。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10月25日—27日,各单位传达贯彻初审文件和相关政策。

2、10月28日—31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进行公示。

3、11月1日—2日,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额上报县

教育局(填写推荐花名表)。

4、11月3日—10日,以单位统一向教育局上报参评教师的档案材料。

5、11月11日—13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各单位参评教师进行公示。

五、有关工作责任

1、中心校长是推荐参评教师和客观评价教师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和教师提供的各类材料、证件、考核、写实性评价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假材料,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2、客观公正地评价同行同事,是广大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教师对推荐、评审工作有知情、监督、举报权。举报电话:783216

4、(县教育局)7832356(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举报者的单位、姓名保密。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在校外组织补课,举办补习班;

(2)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或者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伪造学历、资历、荣誉等证件,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4)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

(5)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推销商品性教学、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6)强迫在校学生假期、假日参加各种有偿补课或培训,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7)以不正当手段拉拢、贿赂或诬陷、中伤评委与评审工作人员。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教师名单将通过有效途径公示后,方可予以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2011年10月30日

推荐第10篇:实施意见

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提升服务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对事业负责、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促进发展为着力点,切实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纪律观念有明显增强,努力营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思想、作风、纪律的“三整顿”,达到“三优秀”要求,即品德优秀、作风优秀、实绩优秀;从而实现“三满意”目标,即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和组织满意。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廉

洁高效的发展环境和和谐稳定、凝心聚力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软弱涣散、政令不畅、作风不实、团结不够,以及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纪律不严、效率不高、不思进取等问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重点开展思想、作风、纪律三个方面的整顿:

(一)整顿思想

1、整顿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因循守旧思想。着力整顿思想僵化、固步自封、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工作要求不高、缺乏创新精神等问题,力求做到积极进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2、整顿得过且过,不负责任的混日子思想。着力整顿马马虎虎、听之任之、漠然臵之、作风漂浮、敷衍应付等问题,力求做到严肃认真、扎实严谨、敬业奉献。

3、整顿目光短浅,不守规矩的自由主义思想。着力整顿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规划,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乱发议论,传播小道消息、消极言论等问题,力求做到统筹兼顾、令行禁止、顾全大局。

(二)整顿作风

1、整顿思想作风。着力整顿思想觉悟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和阳奉阴违等问题,力求做到提高认识、强化宗旨、增强服务。

2、整顿工作作风。着力整顿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进状态、不切实际、贪图虚名、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等问题,力求做到尽职尽责、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3、整顿生活作风。着力整顿腐化堕落、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等问题,力求做到艰苦奋斗、情趣健康、生活正派。

4、整顿领导作风。着力整顿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漠视群众、脱离实际、虚报浮夸、瞒上压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力求做到发扬民主、心系群众、团结共事。

5、整顿学风和文风。着力整顿学用脱节、只说不做、表里不

一、言不由衷、华而不实、夸夸其谈、心浮气躁、照抄照搬等问题,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学以致用、作风朴素、言行一致。

(三)整顿纪律

1、整顿工作纪律。着力整顿工作时间精神萎靡、迟到早退、玩忽职守,上班炒股、聊天、玩游戏,值班期间脱岗、漏岗、通信不畅等问题,力求做到精神饱满、纪律严明、高效有序。

2、整顿群众纪律。着力整顿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推诿扯皮等问题,力求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3、整顿财经纪律。着力整顿违反公务费用支出管理规定,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违规修建楼堂馆所以及办事程序不公开,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力求做到勤俭节约、秉公用权、廉洁自律。

4、整顿政治纪律。着力整顿政治责任感不强、敏锐性不强、组织观念淡化,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力求做到立场坚定、服务大局、政令畅通。

5、整顿保密纪律。着力整顿保密意识不强、公共场所谈论机密“无意泄密”、擅自透漏保密信息“有意泄密”等错误行为,力

求做到增强防范、消除隐患、万无一失。

四、总体要求

(一) 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摆在突出位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职责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党组织领导既要抓好本单位教育活动,又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切实把学习教育、武装头脑、提高认识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严肃纪律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分析、查找影响和制约单位及个人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深化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三)紧扣主题,创新载体。紧扣“对事业负责、让群众满意”的主题,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全局出发,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实际,灵活设臵务实管用的载体,做到实事求是、创新提高。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方向,通过整顿,真正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好事关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突出

问题,真正把“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与促进工作、共同发展、全面推进结合起来,以整顿促工作,用发展看成效。

(五)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各级党组织要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在活动中挖掘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真正做到在中心工作中出经验、在调研课题中出经验、在理论创新中出经验、在载体实践中出经验。

(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通过对活动开展成效的量化评比,切实将活动“重心”向后进干部靠拢,注重创造环境激发后进干部的发展动力,既要激励先进,又要鞭策后进,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活动按照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边工作边整顿,把整改效果体现到落实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之中。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4月-6月) 工作任务:召开“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和学习实践。

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合理部署,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提高认识,开拓思路,积极营造活动氛围。

工作措施: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集中学习(每周1次)、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以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

求,确保取得实效。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二)查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7月-9月) 工作任务:对照“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各方面内容,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工作目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能明显提高,从根本上消除制约党组织建设和党员自身发展的“瓶颈”。

工作措施:各级领导班子要集中2至3周时间,下基层开展面对面谈心活动,并通过设臵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意见征求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会议上认真查摆近年来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执行能力、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并通过公示栏、简报、网络等形式对整改内容进行公示。同时,要坚持分层整改。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负起责任,尽快整改;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加强教育引导,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三)整章建制、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0月-12月) 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构筑起管理科学、程序合理、责任明确、监

督同步、纪律严格、奖罚分明的长效机制。

工作目标:通过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不断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使各级党组织体现“三先进”(思想先进、工作理念先进、管理方法先进),使各级党员干部体现“三优秀”,力求达到“三满意”的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时整改。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按照整改方案逐项检查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凡属没有制度规定的,要及时建立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制度,凡属有制度没有执行的,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同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想事、谋事、干事的工作环境,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整顿活动成果。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各级党组织要注重活动开展过程中典型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事迹的总结推广和宣传。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此项活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市纪委、市委巡视督查组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和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要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组织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考察、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好学习任务和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闻网络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严肃纪律,注重实效。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大组织处理的力度,对重视不够、整顿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把开展“三整顿、三优秀、三满意”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效能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结合起来,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构建和谐嘉峪关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教育整顿与创先争优活动及业务工作关系,确保此项活动“人员、时间、精力、措施”的有效落实,努力做到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中 共 嘉 峪 关 市 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第11篇:实施意见

X X 县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

均等化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喀什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试点、有序推进、逐步深化,尽快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立运转高

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各项服务,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

1、宣教服务均等化。以“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和创建法治城市为契机,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大人口计生政策宣讲、科普教育和维权力度,营造尊重和善待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在市场、工地、住宅小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地经常性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电子屏和人口学校,大型公益广告牌、群众宣传队、图书室、阅报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普及“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新型家庭人口文化,举办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便民服务措施等,确保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2、关怀关爱均等化。以“居民化待遇、人性化服务、亲情化管理”为目标,利用“计生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为载体,向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节育和计生政策咨询,

宣传生殖保健和现代婚育知识,落实免费技术服务常规随访及孕情检测服务双结合。

3、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实施“新市民”健康培增计划,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生殖健康服务及免费技术服务,并建立相关档案。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开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程序。对外来务工的育龄妇女查验《婚育证明》时,向其发放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使其能够在就近的计生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提供错峰式或自主选择的上门式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等服务。为居住在涉农街道的流动人口,每年定期提供免费“三查”服务。确保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0%以上。

4、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均等化。从关怀流动人口的细微处着手,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全程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在流动人口集聚场所设立标识明显、领取方便的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确保有需求的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对流动人口药具使用建立台帐,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服务型”

的药具发放网络,使流动人口享受到安全、优质、及时的避孕药具服务。

5、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将“生育关怀”一条龙免费服务扩大到流动人口范畴。凡取得《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暂住证》即可在孕前享受我区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参加“一对一”优生咨询。通过如此一系列生育关怀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出生人口素质。

6、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阳光计生”,施行政务公开,实施各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加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约定内容和签订程序合法。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代办制度,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技术服务等信息及时通过信息平台通报其户籍地;免费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时,规范社区计生政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公开计生政务,让群众明白计生政策、办事程序等,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扶助、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等内容的政策法规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的计划生育权益。

7、信息化建设均等化。依托和利用好PIS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计划生育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积

极与户籍地沟通联系,对无证怀孕人员及时通报,做到流动人口计生信息现居地和户籍地异地查询、联系通报、信息共享、协同查处,堵塞管理漏洞。

(二)推进利益导向,全面落实“新市民”帮扶计划。

采取多种措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流动人口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以资金投入、技能培训、项目扶持、就业帮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把流动人口纳入“三结合”帮扶体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贫困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帮扶。深化“关注流动人口,关爱留守儿童,关怀健康成长”和“关爱女孩”项目,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的上门访视和帮扶。

(三)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信息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人口计生、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相关信息,全面了解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提交、反馈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实现部门合作和区域协作,推进信息互通、政策互动、资源共享。

(四)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队伍稳定强化机制。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在社区配备人员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将社区划

分若干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定期对他们进行计算机应用、服务理念、科学管理、业务能力的系统培训,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精、操作技能好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业队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XX镇XX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均等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开展考核评估。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人口计生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对县上安排的均等化服务项目,要积极开展,保障经费投入。

(三)强化双向管理。按照“区域互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市内其它区、喀什经济圈和省外重点区域互动体系的建设,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

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流动人口办公室 2012年6月

第12篇: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巩固和发展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机关工作力度,围绕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任务,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机关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充分认识市直机关在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市直机关承担着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宏观管理和指导的职能,是协调各方面工作的枢纽,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直接影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进程。本着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应更高、内涵应更深、形式应更活、影响应更广的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市

直机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和作用,深刻认识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把市直机关建设成为精神文明的示范窗口和勤政廉政的模范集体。

2、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勤政廉政建设、端正机关作风为主要内容,以培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高素质的机关工作人员为目标,推进机关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抓好继续教育工程,活跃机关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生活,抓机关、促系统、带基层,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效,努力建设和繁荣先进文化,促使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努力成为党的建设的好表率、勤政廉政的好公仆、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家庭的好成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使社会风气好转,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工作目标。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实现:①形成一个格局,即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协调抓落实,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抓机关、带基层、促系统的工作格局;②抓好“三德”建设,即大力加强机关的公民道德

建设,使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在机关成为党员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同时深入开展机关的群众性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不断地深化以“三德”建设为落脚点的思想道德建设;③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落实型”文明机关为载体,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④提高两个素质,即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大兴理论学习之风,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机关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使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都有新的进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一是要组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努力增强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同学习金融、法律、市场经济及现代科技知识结合起来,同学习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强化学习效果。二是要利用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手段,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工委将适时举办学习报告会或理论培训班,要积极推

进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广泛开展读书活动,举办读书讲座、交流会等。推出一批特点鲜明、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先进典型。三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大查处案件力度,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法问题。

2、广泛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基本国情、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作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市直各单位要结合中心工作以专场报告会、专题讲座、图片展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势教育活动。要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大力普及与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生产、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健康气氛。

3、突出抓好“三德”建设。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

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把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各行各业发展目标、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之中,贯穿到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一是要继续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各单位要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贯彻意见,修定完善《岗位规范》。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五好文明家庭”和“青年示范集体”等活动,把道德教育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广泛开展“百件好事”评选活动,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到实处,,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要着力建设讲服务、讲效率、讲法治的信用机关。以《信用建设干部培训读本》为主要教材,开展信用教育学习培训活动。继续开展“诚信道德宣传月”集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诚信意识。二是继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市直机关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的道德规范之中。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建设中,要把创建“机关党建先进单位”作为推动机关工作走前头的重要举措,每个单位都要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先进集体和人物,并广泛地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机关各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与此同时,要充分运用“七一”、

“五四”、“八一”、“十一”等革命节日和“三八”、“五一”等国际性节日,以及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活动,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和入党、入团宣誓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对祖国、对家乡、对组织的热爱。三是要继续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内”要成为标兵,在“八小时以外”也要成为模范,发挥其应有示范作用。要把家庭、社区生活、社会生活同机关工作连成一体,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登山、健身、集邮、文艺、音乐等有益心身的娱乐活动,组织评比“好家庭”、“贤内助”等活动,自觉抵制出入声色场所,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防止和避免因个人不当给社会造成的消极影响,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示范。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机关各级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也负有重要责任。一方面要注意发挥机关团组织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对未成年的亲属和子女教育。配合市有关部门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净化

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应有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4、以创“四型机关”为载体,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文明委《目标任务分工》,围绕深化“五项工程”建设“四型机关”,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的作用,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一是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快审批、快办理、快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活动,围绕“效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巩固“解放思想、优化环境”集中整顿成果,探讨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机关作风建设纳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要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活动。创建文明单位、庭院、科室、岗位要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异业绩为主要内容。“优质服务”就是端正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良秩序”就是依法依纪、热情有序、礼貌用语、规范服务、文明办公,并在机关干部职工中推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性;“优美环境”就是文明整洁、规范有序,做到美化、亮化、绿化;“优异业绩”就是履行职责,完成任务,领导和群众双满意。以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重点,把机关干部的岗位职责、职业行为纳入规范的工作制度中,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要根据创建文明机关(单位)的总体部署和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单位、庭院、科室、岗位的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评。要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和意见簿,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把创建工作着力点始终放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注重创建的质量和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制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民主法制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建立和健全干部、职工参与政务事务民主管理的制度。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继续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等工作,为打造“平安蚌埠”做出贡献

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重、自警、自励,

以身作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建设考评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制度规范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查案惩办机制和廉政责任机制,健全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和礼品登记等制度,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防止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证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广泛开展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温暖行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一日捐”、“扶贫济困众人捐”等扶助和关爱活动。

三、保障机制

1、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部门(单位)为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承担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责任。各部门(单位)都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主要业务科室、机关党委以及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参加。工

委要承担领导、协调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各单位要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党政各部门和工、青、妇等团体要明确各自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责,立足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切实地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中。市直各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办事机构,指定挂靠的科室和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机制。要按照市文明委《深化文明诚信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工》,制定市直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创建文明机关相配套的管理办法、考评细则,按照领导班子坚强、学习气氛浓厚、业务效能提高、业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的基本标准,针对市直机关不同部门特点,实行分类指导、着眼多数、鼓励先进、循序渐进形成梯次先进群体,不断扩大机关的先进面,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从示范单位向全行业拓展,从党政机关一线窗口延伸,使群众的满意率逐年上升,不断增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

3、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典型引路是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精神文明建设行之有效的办法。要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推出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诚实守信和“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

先进经验。要强化培养典型、宣传典型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做好典型的发现、培养和宣传工作。各单位都要有自己树得起、立得住、推得开的典型,通过典型的影响和带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水平。

4、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机关政工干部队伍和党务工作人员的作用,使之成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各部门(单位)要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本部门(单位)事业发展的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目前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少、活动阵地缺乏的问题;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勤俭办事的原则,逐步建设机关多功能的文化体育设施,满足机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适应新时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

第13篇:实施意见

习卫食药[2011]30号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促使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根据2011年习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加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管理,使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使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为主线;以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新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创建省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加大出生人口性别

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进一步改进

目标管理考核方式,确保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全面完

成,为构建实力习水、魅力习水、和谐习水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管理制度,把在职职工及家属、人口、房屋租赁户的计划生育

工作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农村卫生工作和防疫

妇幼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各种表、卡、

册等的登记,严格持证生育,坚持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

妇女按期妇检,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照政府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措施,

实施农村“少生快富工程”认真履行帮扶承诺。

三、具体措施

1、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赵世刚)具体抓落实,

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必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定期

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

抓,做到“三到位”(即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

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三优五期”工程,

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利用广播、标语、专栏、咨

询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计划生育服务。

3、实行分级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负责制,向上、向下层层签

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单位和每个育龄妇女(包括房屋

租赁户)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实行季度考核,落实奖惩。

5、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重点帮扶独生子女

户和二女结扎户,使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6、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计

划生育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今年主要

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单位职工、家属及房屋租赁户的应绝育、节育手术

对象造册登记,育龄夫妇签订责任状。

(2)严格持证生育,彻底理清生育秩序,提高计划生育率。

(3)育龄妇女一律到指定地点实施B超妇检,妇检结必须

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区)卫生院和县属医疗卫

生单位必须并将妇检结果按时报卫生局办公室〖每季度末月(

3、

6、

9、12月的20日前)报〗,规划财务股方能划拨下一季度工

资;不按时上报的,扣单位季度工资的2%作为迟交或未交计划

生育妇检证明的罚款。

(4)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口的管理,离开工作岗位三个月以

上的,每月须有妇检证明交回本单位;职工家庭中有外来人口(主

要指育龄妇女)居住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向本单位报告,并责

成到指定地点妇检,未执行的依法追究责任。

房屋租赁户妇检对象,须持《妇检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妇

检证明,于每季度(

3、

6、

9、12月)的10—30日将妇检时间

及妇检结果报卫生局办公室。对不按时妇检和不按期报送妇检结

果的,房屋租赁户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情节严重的,交计划生育

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5)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加大对计生违反户的处罚力度,

做到干部、群众一个样,任何人不得感情用事,乱开口子。

(6)各医疗单位要对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凭证享受卫

生局出台的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

(7)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行政,执行政策中不得出

现随意性。

(8)各乡镇(区)卫生院、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

健站在接受人口孕产妇住院时,必须核实由现居住地镇乡办事处

计划生育部门审验过的《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证明,或凭计划

生育部门颁发的保健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开展计生服务。对无证者

服务后必须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并存档备查。

(9)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局医政股、防保股在颁发卫生行政许可(包

括卫生许可证、卫生证、健康证等)、执业(助理)医师(护士)、

职称晋升、医疗机构设置(包括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等),

以及各单位在考核、评优时,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度,把提供妇检证明作为必要条件之一,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10)协助做好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外

怀孕的人口按规定采取补措施,不以任何理由拒绝落实节育措

施。

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5月10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抄送: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东皇镇计生办

第14篇: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南浔区委转发《2011年度南浔区平安企业考核评审条件》(浙浔平安„2011‟3号)的通知精神,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平安企业的长效机制,我公司决定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发展经济的重要职责。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担负着利益分配公正与公平的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企业的平安和谐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二)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新旧体制交替必然产生很多矛盾,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也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进而影响和谐平安企业的构建。创建和谐平安企业可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遵章守法,诚实信用,增强活力,为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条件。

(三)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是解决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有效载体。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实体,其安全稳定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有利于建立协调平衡的内外部利益关系,有利于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构建和谐平安企业。

二、明确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和谐平安企业”为载体,以解决企业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发展生产、建设企业文化、增强企业活力、营造和谐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和谐稳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谐平安企业创建的目标是:“持续发展、协调一致、安定安全、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团结关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紧紧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建和谐班子。打造一个团结协作的领导集体。要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运行高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强化企业经营班子与员工、股东共建和谐平安,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基础。

2、谋和谐发展。走出一条科学协调持续的发展新路。要以以企业全面持续发

展为目标,树立发展是科学发展的核心、发展是和谐的基础的观念,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企业在前进中存在的一切问题,不断为企业的和谐平安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要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增长方式,科学合理节约利用资源,努力降低能耗,保护生态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与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加大企业安全基础投入,认真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抢险预案。重视和加强防火、防污染设施建设,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要以德为重,以国为先,以民为本,知荣明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生产经营中不偷工减料,不制假售假,不偷税漏税,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要讲求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处理好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按照“诚信、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谋求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

3、育和谐文化。努力培育企业和谐文化,培育员工忠诚、敬业、勤奋、奉献的品质,帮助员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员工遵循共同的思想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企业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力度,以学习型企业为抓手,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电化教育、专题讲座、学习小组等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企业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大力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推进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文明班组、文明员工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典型带动,丰富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营造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尊师爱徒、学习进取的氛围,员工与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使企业成为全体员工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的温馨家园。

4、带和谐队伍。带出一支同心同德的员工队伍。要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要重视协调和平衡内部利益关系,建立健全规范的用工制度和合理的分配制度,并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务、厂务公开制度,定期将企业重大决策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要完善保障制度,按国家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并为员工购买必要的保险,坚决杜绝克扣、拖欠员工工资行为。力求利益分配公平、公正,努力解决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加强员工劳动保护,防止职业病、传染病、职业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关心弱势群体,及时救助困难群体,正确处理好内部退养人员、离退休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使企业成为与员工互相依存、利益共享的真诚伙伴。

5、促和谐平安。认真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企业领导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工作优势,认真做好工作,在企业改制改革、主辅分离、员工安置分流等工作中,注意消除分歧,化解矛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具有企业特点的调解组织,明确专兼职调解人员,定期排查、及时掌握企业内部及其周边的矛盾纠纷,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协调对话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认真接待来访,耐心作好政策解释和说服引导工作,及时解决合理诉求。了解和掌握不同利益群体的思想动态、心理变化以及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努力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妥善处理好与企业周边利益群体,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从地区稳定的全局着眼,依据政策法规,维护相关利益,寻找实现共赢的措施,解决局部的矛盾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企业要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在产业发展、就业安置、维护稳定、支持公益事业等方面尽己所能,多做贡献,使企业成为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生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置、有效控制,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能够公平合理合法解决。企业要按照防抢、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标准,对重点、要害部位,增加投入,专人守卫,安装配置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各项安全。

三、组织措施和考评办法

要精心组织,严格考核,科学评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

(一)完善创建制度。建立创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年初召开市直和谐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研究情况,部署工作。建立创建工作调研、观摩活动制度,以市直党建第七联系片为主,组织调研活动,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推动工作。建立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典型制度,充分利用南平机关党建网,推介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

(二)制定实施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企业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开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管理考核范围。企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要向所管辖的企业下达创建活动责任书,明确企业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

(三)严格考评办法。和谐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行届别制,三年为一届。考评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行年度考评,三年总评。考评内容包括建和谐班子、谋和谐发展、育和谐文化、带和谐队伍、促和谐平安等五个方面。

(四)落实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引发影响稳定的重大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防止事件发生的有功人员和业绩最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湖州越球电机有限公司2011年6月13日

第15篇:实施意见

关于我县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绕组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全省<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安排>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文化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庆祝党的十八大召开献礼,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这一主线,以开展专项治理和强化日常监管为主要抓手,坚决打击各种非法出版活动,坚决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着力保护知识产权,着力规范文化传播秩序,促进我县文化繁荣发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2012年“扫黄打非”工作安排》文件精神,以查缴违禁出版物为重点,以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为基础,以清除侵权盗版出版物为关键,以消除非法报纸期刊和删除、屏蔽网络有害信息为抓手,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有序、健康、和谐发展。

三、工作安排

(一)2012年1月至党的十八大闭幕,集中监管与反制以香港为基地的政治性有害出版

一是严密封堵有害出版物进境。加强对旅客、运输邮寄入境和出版物进口渠道监管,加大对进境印刷品和音像制品查验力度,督促出版物进出口单位严把进销审读关,组织对有关邮政企业、快递公司进行督查,严查夹带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出入境人员的提示和管理,严肃查处携带违禁出版物入境的公职员和“水客”,从源头防治有害出版物进境。

二是坚决遏制非法印刷活动。在建立和完善印刷企业管理台账的基础上,重点清查具有出版物印刷资质、承接境外印刷业务、曾有违法违规印刷行为记录的企业。对违反规定承接印刷业务的企业要坚决从严查处,对印制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的企业要坚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照从事印刷活动的企业和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凡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依法从严惩处。

三是集中清查出版物市场和岗网上有害信息。加大治理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力度,严厉打击市内网站提供、传播各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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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实施意见

中共广东xx学院委员会

关于在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党支部、高级技校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扶贫济困”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提高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开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是落实“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具体行动,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扶贫济困的宣 1

传员、带头人和推动者,把扶贫济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具体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好的成效

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按照省委要求,围绕“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做到“五带头”:

(一)带头捐款捐物。要在全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扶贫济困活动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具体的捐赠计划,规定每年的“七一”前后,集中开展一次捐款捐物活动,并在基层党组织中,分工一名党员干部负责扶贫济困的日常工作,使扶贫济困工作常态化。

(二)带头走访慰问。要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对扶贫帮困定点负责的要求,加强与定点负责乡镇、村组的联系,基层党组织要有计划地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是在每年“七一”前后,通过党员组织生活活动,与当地基层党组织一起,交流思想,传播科技知识,共商发展大计,共谋脱贫致富之策,以扶贫助学为重点,为当地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带头促发展促和谐。要通过扶贫帮困活动,帮助贫困村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群众,掌握基层群众的思想动态,积极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高校的文化传播和文

化教育的功能优势,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带头办好事实事。落实扶贫济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围绕群众最关注、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送科技、送教育、送文化、送法律下乡活动,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培训信息和就业机会,帮助困难群众开创脱贫致富的门路。

(五)带头做好宣传教育。要在全院范围内带头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济困”的有关方针政策,带头宣传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带头宣传在扶贫济困中做出奉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带头宣传脱贫致富的典型事迹,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先富帮后富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你追我赶、共同致富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对“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把“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办公室按照党委的部署,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督导、综合协调、信息反映和总结汇报工作。

全院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扶贫济困党旗红、共建和谐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学院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工作载体,

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责任,要按照党委的部署,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措施,保证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17篇:争创勤廉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部门勤政廉政建设,提高我市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全体人员勤勉履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我市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厅和盐城市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单位”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指导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提高实战水平、争当全省排头”这一全局工作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行政干警队伍,为我局实现首批跨入全省“优秀县级局”、全省“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政治保障。

二、目标要求

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目标要求是:

1、班子表率作用好。局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科学民主,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一岗双责”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原则,严于律已,模范遵守廉政纪律。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配合。

2、勤政为民实效显。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强,为民服务本领高,效能建设成效突出。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便民利民,行政效率高。机关全体人员勇于创新,恪尽职守,作风扎实,工作高效。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不发生被查证属实的有效投诉。

3、干警法纪观念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规范、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无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不发生执法过错案件及其它有损行政机关形象的违纪违规行为。

4、党风廉政工作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考核到位,责任追究严格。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崇廉尚廉氛围良好。反腐倡廉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有力。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不发机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5、整体工作绩效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继续实现盐城领先、全省上游绩效目标。不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三、活动载体

1、实施岗位勤廉教育。围绕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目标要求,以及全局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任务,在机关各科室、全体人员中组织开展以“明勤政目标、订勤政措施、创勤政业绩,立廉政誓言、找廉政差距、做廉政表率”为主要内容的“三勤三廉”岗位勤廉教育活动。引导全体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进一步强化“干事、干净”勤廉理念,倡导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大力营造和谐发展、健康向上的机关勤政廉政氛围。

2、积极投身服务实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争创全省行政系统“勤廉示范单位”的实际行动体现到具体的服务实践中去,在机关全体人员中组织开展“勤廉和谐、服务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机关人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把“机关比服务争一流”、“深入普法十百千万”、“为企业为基层服务月”等系列活动列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为企业、基层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真正将争创活动的成效转化到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上来。

第18篇: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实施意见

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实施意见

为全面营造我区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服务,倡导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青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保委”)和青浦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明办”)决定联合开展“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对象

1.青浦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商业和社会服务类经营活动的,能积极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着力推进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建设,为不断提升青浦区城市文明指数而作出贡献的企业。

二、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时间和程序

1.2017年12月通过《青浦报》或青浦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公告。

2.自公告之日起至1月19日为企业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可从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下载相关申请表,或到区消保委秘书处领取。申报资料包括:(以下材料一式二份,使用A4纸)

①《申报表》;(电脑制作打印)

②1500-2000 字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事迹; ③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职工文明经营培训制度、职工消费维权培训制度;

④消费投诉电话公开、服务行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的照片;

⑤行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在近2年度内,获得区政府和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授于荣誉的,荣誉证书(或奖牌)复印件。

3.1月22日至2月9日为资格认定和评审阶段。评审方式:① 评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听取汇报;② 接受消费者评议;③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④公示;⑤消保委常委会(或评审组)评审。

4.在3月15日前进行授牌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消费维权诚信单位名单。

三、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条件

1.在青浦区注册登记5年以上(含5年),从事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

2.在经营活动中讲诚实、守信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类别属二类企业以上。

3.积极开展职工文明经营教育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引导职工树立自觉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做到礼貌服务,周到细致,文明经营。在同行业中有一定代表性,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较好的声誉。全年职工文明经营教育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培训各不少于一次。

4.有较为健全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职工文明经营和消费维权培训制度,并做到制度公开,消费者维权投诉电话公开,服务行业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

5.设有相对稳定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建立投诉处理的电子(书面)台帐,能及时、正确地做好投诉处理的记录、统计和分析。 6.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成功率、满意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

7.积极参与、配合区消保委及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质量监督、商品检查、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并能积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8.近三年内无因诚信违法行为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例,无其他被社会关注的重大的不良行为。

9.牌匾标识、宣传广告规范合法。经营场所内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相关事项及要求:

1.自愿申报,评审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已获得《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经评审组会审同意后,取消授予的称号,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评选。

3.获得《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荣誉的单位在当年度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行为属主观故意的,经评审组会审同意后,取消授予的称号,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评选。

4.评选活动所需经费(包括对获此荣誉的单位奖励)请区财政予以支持。

5.《青浦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评选工作,由区消保委负责具体实施。

6.本意见自2017年12月25日起实施。

第19篇: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诚信评估实施意见

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诚信评估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为了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诚信品牌、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综合能力,推进“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誉建设;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结合北京地区的工作,制定《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诚信评估实施意见》。

第二条评估的依据:

国家的城市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依据党中央倡导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依据《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从业公约》、《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诚信宣言》;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的通知(中设协字„2009‟第40号)。具体实施依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

第三条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的组织、监督下对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开展诚信评估工作。

第四条诚信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单位应为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六条申报单位应具有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七条单位自评

1、凡申请诚信评估的勘察单位,应对照本办法规定的评估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评,所完成的《自评报告》应对评估内容做出如实详细说 1

明,并附相应的旁证材料连同填写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一式二份(含光盘),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北京勘察设计协会。

2、申请诚信评估的勘察单位对《自评报告》和旁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协会初评

1、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诚信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诚信评估办法和评分细则进行初评,具体工作由工程勘察与测量工作委员会承担。

2、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北京地区工程勘察诚信单位并公示15天。公示15天内提出的复议请求,应予受理。公示期间无提出异议的,报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诚信评估委员会批准,报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和北京市勘察设计于测绘管理办公室备案,颁发北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荣誉证书。

3、执行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二批“诚信单位”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设协字„2009‟第41号文),经确定的北京地区该行业会员单位总数10%-12%,依此数额选择分数列前者,推荐申报全国诚信先进单位,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秘书处。

第四章专家评估

第九条专家工作委员会对单位《自评报告》和旁证材料综合分类,制定收件、初审、复审职责,建立审核材料工作流程表,落实审核责任。

第十条专家工作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申报单位评分,提出80分以上单位并向北京地区工程勘察单位诚信评估委员会文字结论,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第十一条按照评估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办理有关投诉,对于经查实《自评报告》和旁证材料虚构造假行为,应取消其单位申报资格,并在四年内不得申报诚信单位。

第五章 复审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获得诚信单位证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仍保留“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对于第一次评估批准的诚信单位,每两年复审有关不良记录,依据有关细则,再次公示,作为有效期内考核。对降到不合格分数以下者要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在有效期内发生有损单位诚信行为并引起后果的,限期整改并在行业内通报。整改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则撤销其“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在有效期内发生严重有损单位诚信行为并引起严重后果的,经复审确认则及时撤销其“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创建诚信单位,鼓励对获得荣誉称号的诚信单位在行业内应支持并给予优惠待遇。

1、招投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2、评选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3、评选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排名在先;

4、行业培训时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 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统一组织该项工作。专家工作委员会初评结果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经调解裁定者,其文字结论报送会长办公会议审批并报送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 北京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监事会对该项工作依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等文件实施监督,对争议事项调解和裁定。

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复审结果,按要求手续完备后,报送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秘书处。

第十九条 评估内容及有关报表格式,遵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印发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的通知要求填写。

第二十条 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意见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第20篇: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经济社会发展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立足单位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平安单位”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确保“平安单位”创建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使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有组织,工作有计划,创建有目标,落实有专人,成立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三、创建目标

按照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达到创建“平安单位”标准,力争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实现六无:单位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人员,家庭邻里之间无毛的纠纷;单位干部职工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高八种能力:努力提高适应完善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是要求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依法依规行政的能力,廉洁自律、抵御腐蚀的能力,督查落实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的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调处能力。

(三)增强四种观念:一是政治观念。要讲政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格的政治纪律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二是勤奋敬业的观念。要一腔热情,敬岗爱业,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从敬业中获得动力、焕发干劲。三是创造性工作的观念。要紧跟时代步伐,解放思想,用于创造,敢于创新,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四是争先创优观念。要以思想的高境界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争先创优、争标争冠,创出精品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达到两个满意: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机关单位满意”。

四、方法步骤

开展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县综治委有关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段实施、整体推进。

第一阶段:集中创建阶段。在深入总结近年来**综治创安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创建,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础,力争实现创建工作目标。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1.学习研究,拟定方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有关问题作深入调查研究,并在调查的基础上草拟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任务认真抓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打好基础。

2.宣传动员,部署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召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议进行深入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3.务实创新,狠抓落实。根据**的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创建重点,注重实际效果,加大创建力度,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方案、组织、人员、措施、经费、工作“六落实”,切实推动“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稳步发展。

4.查缺补漏,形成模式。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检验创建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努力达到创建标准,又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模式。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在对集中创建阶段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工作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1.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对集中创建活动阶段取得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的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找准巩固创建活动成果的突破口,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防止出现反弹。

2.突出重点,抓好整改。针对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拟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深入落实,抓出成效,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以完善制度措施为重点和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创建活动效果,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单位”是进一步提升机关综治工作水平、保持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加强自身创建的一个重要机遇和挑战。如何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创建领导小组要多思考、多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有抓、抓具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方案明确,措施有力,计划科学,组织精细。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召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动员大会,加大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宣传力度,确保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意义,宣传党和政府解决治安问题的决心,使干部职工即认识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又认识到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完全有能力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治安问题,以鼓舞斗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

(三)坚持综治工作方针,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也是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重要载体。当前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不安定因素调查处理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单位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坚持值班、加强院内安全巡逻等措施,预防和减少多发性、可控性案件的发生,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感。

(四)注重廉洁自律,筑好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下,紧紧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委关于领导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继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为重点,围绕稳定目标,针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把规章制度建设和岗位责任制作为抓好管理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工作,做到人人有事可做,事事有章可循。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很抓落实。**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按照县“平安单位”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强化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个人责任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严格的机制,使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全面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单位实施意见范文
《单位实施意见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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