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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教学设计

发布时间:2020-03-02 11:19: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案例教学法教学设计

《正当防卫》教学设计方案

授课类型:新授课 教具准备:多媒体教学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含义、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必备条件以及无限防卫权的含义。

2、能力目标

在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学会辨别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并能正确行使正当防卫的能力,培养勇于以正当防卫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帮助学生进一步增强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懂得作为一个公民要能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有效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人民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正当防卫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2、教学难点: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3、教学关键点:

真确行使正当防卫权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

教学过程及时间分配

一、导入新课(3—5分钟)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道义上的义务。正确实施正当防卫不仅有利于制止和预防不法侵害,维护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弘扬正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正确认识正

1 当防卫是正确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因而正确认识正当防卫十分必要。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正当防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怎样判定呢?这要对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各种条件作具体分析。

在一个月黒风高的晚上,一片沉寂,王某在街上游荡,两只贼眼溜来溜去,伺机作案。这时梁某手提公文包,边走边打手机过来了。于是王某就尾随着梁某,梁某看有人尾随便加快了脚步。王某也加快了脚步,梁某跑,他也跑„„

案情进一步会怎样发展,请以正当防卫为中心,发挥想象,进行角色扮演。

请学生对照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分析判断梁某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二、讲授新课(30分钟)

板书:第一课 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全

(一)、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作用。

1、想一想:

(1)漫画中谁是受害者?谁是不法侵害者?(2)漫画中的男青年的做法是什么行为? (3)她对不法侵害者采取了什么做法?结果怎样?(4)她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损害,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5)请用自己的语言总结出“什么是正当防卫?”

2、教师简单总结后引出什么是正当防卫?

3、讨论:法律为什么要 规定正当防卫呢?实施正当防卫有什么

2 作用?老师提出问题: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板书)

这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

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板书)

这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正处于已经开始并且尚未结束的进行状态。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的所谓防卫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

3、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板书)

就是说防卫人必须有正当防卫意图,这是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备正当的防卫意图,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这类行为有重要主要有:防卫挑拨;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防卫,不能及于第三者(板书)

这是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板书) 这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案例分析

被二次殴打情急下乱舞捅伤人如何定性

【基本案情】:2006年1月1 5日晚22时40分左右(此时大足县县城某中学学生宿舍已经熄灯),杨某、陈某、胡某、龙某等人因听说唐某在外邀约他人准备对杨某等人进行殴打,商量去找唐某问清楚是否有这回事,为防止问人过程中发生打架,四人作好了打架准备,陈某找了一根铁棒让龙某在唐某寝室外等候,杨某等三人进入某中学学生宿舍604寝室将唐某(当时已经脱下衣服睡觉了)叫起并质问,唐某对此事否认,杨某等人就出了寝室,在门口商量怎么办,陈某提出

3 要打唐某,得到其他人同意,三人又进入唐某寝室,胡某先上前踢了唐某一脚,杨某、陈某也上前帮助胡某对唐某进行殴打,将唐某打倒在唐某的同寝室同学何某床上后,对唐某拳打脚踢,被唐某同寝室的同学将三人拉开,陈某发觉背上有点凉,就出寝室去看,旁人告诉陈某背上有血,陈某就从龙某手上拿(夺)过铁棒,又再次进寝室,与杨某、胡某等人又将唐某打倒在唐某的同寝室同学郑某床上,对唐某又一阵拳打脚踢,并用铁棒打唐某的腿部。这时的唐某掏出匕首朝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混乱中捅伤胡某、陈某、龙某,其中胡某被捅为重伤。

【分歧意见】

针对唐某的行为存在三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存疑不诉。理由是陈某背上的刀伤是如何造成的,是谁造成的,现在无法查清,事实不清楚,而这一事实直接影响到唐某是在对方使用铁棒前还是使用铁棒后用的刀,是否具有无限防卫权。

第二种意见是防卫过当。唐某掏出匕首朝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捅伤胡某、陈某、龙某,其中胡某被捅为重伤。唐某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起诉。

第三 种意见是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唐某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行凶行为进行防卫应属无限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 0条之规定,造成不法侵害者的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评析】

笔者赞成第三种意见。理由是:

一、唐某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本案中,胡某、陈某、杨某等人在没问清事实的情况下,熄灯后到唐某寝室,将唐某打倒在何某的床上并拳打脚踢,在被其他人拉开后,又拳脚相加将唐某打倒在郑某的床上,并使用了铁棒这一凶器。这充分说明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当唐某遭受第二次行凶时对方使用的是铁棒,这表明不法侵害唐某生命的现实威胁是十分明显而又紧迫的。如果唐某不采取制止不法行为,听任胡某等三人用铁棒毒打,那么唐某的生命就不堪设想。这时唐某掏出匕首朝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的

4 行为是使自己的生命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唐某采取的行为实质就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第三、符合正当防卫的本质,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是主客相统一的行为。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不难看出,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本案中,唐某遭受两次行凶,当遭受第二次行凶时对方使用的是铁棒,众所周知,铁棒猛击头部是会打死人的。此时,可以肯定地说唐某的生命权正在受到不法侵害了,唐某(才)掏出匕首朝(向)胡某等人一阵胡乱挥舞,混乱中捅伤胡某,属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之举。

综上所述,唐某采取的防卫行为对胡某造成了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的特殊规定(板书)

我国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了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与前述正当防卫的条件相同之处在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目的的合法正当、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进行防卫。

特殊正当防卫在防卫条件上主要有两个特殊之处:一是针对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行为;二是对防卫限度与条件的放宽,即可以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

正确认识正当防卫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在向大家介绍正当防卫之前,我先介绍几个案例。

案例一:村民王某因对村主任李某处理其房基地问题有意见,心存不满,遂于某日晚腰揣菜刀来到该村主任家,由于话不投机,双方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这时,王某不由分说掏出菜刀对李某进行砍杀,

5 李某在屋内来回躲闪,王某步步紧逼。这时,已无退路的李某顺势抄起一把椅子向王某打去,正击中王某头部,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无业青年赵某和张某因手头缺钱,便蓄谋抢劫。一天深夜,他们在一偏僻地带截住了下夜班的某厂工人吴某,亮出凶器,让吴某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吴某不肯,转身就跑,二人便持刀对吴某进行追杀,吴某身上多处被扎。忍无可忍的吴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他们砸去,不偏不倚,正砸中赵某的太阳穴,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逃跑。

案例三:曾因强奸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王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一天深夜,他持刀在一偏僻胡同内截住一下夜班的女青年高某,持刀威胁,欲行强奸。该女青年没有慌张,她假装应允,并让王某先脱衣服。王某心中窃喜,遂将刀放在地上,开始脱衣服。就在王某向上脱毛衣盖住脸的一刹那,高某迅速拿起王某放在地上的匕首向王某身上连扎数刀,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几个案例中的李某、吴某和高某就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没有防卫的必要限度的限制。虽然他们都造成了不法侵害分子死亡的结果,但不属于防卫过当,因此不负刑事责任。由于许多严重的暴力犯罪往往都是有预谋的,并且带有一定紧迫性,而防卫人通常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到不法侵害的,心理上处于高度紧张状态,鉴于这种情况,要求防卫人即时采用适宜的手段进行防卫,显然过于苛刻,为此,我国在正当防卫的问题上作出了上述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其目的就鼓励、支持广大公民积极主动地同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三、课堂小结,强化认识。(3—5分钟)

珍惜自己的人格和尊严需要塑造良好的形象。良好的形象能够增添我们的魅力,增加我们的亲和力,提升我们的影响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应该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并塑造良好的自身形象,在个人礼仪、仪容仪表、形体姿态和文明语言等方面做得更好,从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最后,愿同学们能用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征服他人,征服世界,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四、板书设计

第一课 正确行使正当防卫全

(一)、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作用。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

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3、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防卫,不能及于第三者

5、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三)正当防卫的特殊规定

五、布置作业

1.某市幼儿园保育员李某问题(女,30岁)于某日下午带领8名幼儿外出游玩。途中幼儿王某(女,3岁)失足坠入路旁粪池,李某见状只向农民高声呼救,不肯跳入粪池救人。约20分钟后,路过此地的农民张某听到呼救后赶来,一看此景,非常气愤,她身为教师,却不救人。张某随手给了那老师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粪池救人,但为时已晚,幼儿王某已被溺死,教师李某被打成重伤。

农民张某棒打教师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吗?

2.某市幼儿园保育员李某问题(女,30岁)于某日下午带领8名幼儿外出游玩。途中幼儿王某(女,3岁)失足坠入路旁粪池,李某见状只向农民高声呼救,不肯跳入粪池救人。约20分钟后,路过此地的农民张某听到呼救后赶来,一看此景,非常气愤,她身为教师,却不救人。张某随手给了那老师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粪池救人,但为

7 时已晚,幼儿王某已被溺死,教师李某被打成重伤。

农民张某棒打教师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吗?

六、教学反思

本节课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形成了一个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学习氛围,教学过程把学习的主动权放给学生,结合课标与学生实际,我共设计了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作用;了解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必备条件;了解正当防卫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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