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实习质量,增强实习效果,鼓励和表彰在实习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实习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对象及评选标准
(一) 评选对象
本年度实习的学生。
(二) 评选标准
1.组织纪律(20%)。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请假时间累积不超过一周,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
2.学习态度(20%)。态度认真、谦虚,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
3.实习考核(40%)。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成绩优秀;
4.综合素质(20%)。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人际关系,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习小组、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好评。
二、评选程序
(一)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初步人选,报系就业领导小组审议。
(二)个人联系实习的参评学生由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经实习单
位给出评价,加盖公章后交实习指导教师初审。
(三)就业领导小组对上报的正式名单和学生实习材料进行逐人
审核,并提交主管系部主任审批,确定系优秀实习生人选。
三、评选的比例、时间及要求
(一)优秀实习生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年六月份进行。
(二)评选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10%左右。
(三)实习指导教师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
缺勿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合同者,优先考虑。
四、奖励
(一)学院为优秀实习生颁发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并发文通报
表彰。
(二)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份,归入个人档案。
(三)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发放奖助学金、发展党员的依据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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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优秀实习实训生评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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