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有限公司委托协议
受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如下事项:营业执照、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经营范围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为准)。
0元,公司取名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元;办理上述事项发生实际费用由新注册公司承担。
二、甲方负责提供房产租赁手续并办理营业执照、刻章;
三、甲方应对所办理的下发营业执照、刻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其他印鉴)负有妥善保管之职责,禁止用做其他用途,并对使用不当由此产生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手续全部完成后交与乙方后,本协议合同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一、根据园区的优惠政策,受托方甲方免费为委托方乙方办理上述事项,双方约定代办费用为人民币
(受托方)甲方签字
(委托方)乙方签字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2018 年
1 月 30 日
《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委托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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