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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各室管理员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10:29: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白岩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微机室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微机室安全工作管理,切实保障设备及使用过程的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

二、责任划分

微机室管理人员为学校微机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管理责任

1.微机室管理员必须以主人翁的姿态做好以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漏电为主的安全工作。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微机室使用后须及时保洁。使用时,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

3.定时打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4.经常检查电源电线等各类设施,防止师生触电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教学的正常进行。

5.离开微机室前,按操作程序关闭使用后的仪器的电源,再切断总电源,关好窗,最后关好门,防止被盗。 6.认真做好各种记载(使用记录、设施维护记载、设备、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四、责任追究

1.由于学生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监护人)承担责任。

2.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玩忽职守等,对学生造成伤害的,视其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任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晋级、评优、评先。

附则:责任书一式二份,岗位负责人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章)学校校长(签字): 微机室管理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白岩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室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总务主任是总务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学校管理条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对教学区用房、办公楼及体育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迅速及时加固维修,消除隐患。校内基建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建设,必须在施工地带放安全警示牌,搭安全网或护栏,提高安全意识。

二、总务处要加强学校饮水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教室、办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学校电教设备(微机室电脑、投影仪、教师办公电脑、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宽带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故障要及时排除。

四、编辑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每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损坏要及时上报。对损坏校产之事要立即制止。对被损坏校产要责令其当即赔偿或及时修理。

五、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卫坚守岗位,把好校门关。

六、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避免被盗、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七、管理和教育后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校长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妥善及时处理。

八、本责任书纳入年终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总务正主任、校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人员离校或调动时离开时自然失效。

学校(章) 校长: 总务主任:

年 月 日

白岩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

图书室安全责任书

为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有关安全防范的规定,我校针对图书室的安全问题制定本责任书。图书室的负责人要遵守以下安全责任书并配合执行,确保所管理的范围没有安全隐患。

督办方(学校)职责:

一、督办方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与承办方协商明确的责任。

二、在管理过程中,督办方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的,由督办方供给承办方必备的维修工具。

三、承办方提出管理上的合理要求,督办方不能满足而造成后果的由督办方负主要责任。

四、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督办方负责。 承办方(管理员)职责:

一、图书室不得用明火等设备,如需使用必须有人看护,

二、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不得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图书室。

三、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能有效使用,如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协商解决办法。

四、下班后管理员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五、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灾教育,克服麻痹思想,重视防范工作。

六、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电器绝缘性能,不合格的立即更换,手持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七、承办方要经常自觉学习有关管理常识,以做到科学管理、防备周密、补救及时,并做好宣传工作。

八、承办方要及时完成督办方交给的各种安全防备办法,对因承办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办方安全负责。

九、在工作中承办方无胜任工作能力时应提前一周提出,督办方在承办方提出申请七天后可撤销协议。督办方认为承办方无能力胜任时,也要提前七天通知承办方。

十、承办方必需保证两室的定时开放。

十一、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督办方、承办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半学期。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在具体的工作中共同补充。

甲方(章):白岩镇中心学校 校长签名: 图书室管理员签字:

白岩镇中心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

仪器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仪器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仪器室是保障学校实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此,应重点加以安全管理。

二、仪器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实验操作的安全教育,应定时对仪器室的物品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使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三、对室内设施设备应进行详细出入库、检查、使用,并留有记录档案。

四、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使用。

五、要强化防盗措施,每天下班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管理员应定时检查防盗状况,及时上报整改安全隐患。

六、坚持“人走电断,人离上锁”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备,配合用电管理员定时对线路进行检测或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七、加强仪器室设备的管理,做好防火、防潮、防鼠工作,落实的安全措施,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仪器室仪器室负责人做为安全责任第一人,做好物品的保管、检查、检测、领取、使用、库存、销毁等有关工作,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

九、对不按规范和标准管理功能室,不及时整改不规范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年终考核予以适当处罚,对造成事故将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学校(章) 校 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与各室管理员责任书

学校与各室管理员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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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各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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