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级常务干部
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级常务干部工作积极性,强化村级常务干部的绩效管理,提高村级常务干部履职能力,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
根据村级常务干部的工作职责,每月对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基本报酬和绩效奖金。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村级常务干部在岗位考勤、计划生育、强农惠农、安全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岗位考勤(5分)。能正常开展工作,有完整考勤记录或工作日志,每月出勤不低于15天,遇特殊工作或紧急任务,随时到岗。
(二)计划生育工作(40分)。作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5分);及时准确上报人口相关信息(10分);准确提供“四 - 1 -
术”、妇检对象名单(10分);严格按村规民约或村民公约开展村民自治工作(8分);大胆工作,积极参与计生“四术”对象的清理,随时扫清手续库存(7分)。
(三)强农惠农工作(30分)。带头或组织抓好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重大产业项目、春耕生产及秋冬种工作(5分);积极配合完成各种扶贫项目建设任务(5分);组织或配合搞好村(社区)、组基础设施建设(5分);完成新农合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分);认真做好农低保的调查评困工作(5分);认真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及督促落实工作(5分)。
(四)安全维稳工作(15分)。排查安全隐患,抓好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4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定,组织开展预防及群防群治(3分);认真抓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工作(3分);排查调处民事纠纷,做好信访稳控,配合处理突发事件(5分)。
(五)其他工作(10分)。积极参与乡镇、村(社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学习实践活动,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临时安排和各自职责分工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村级常务干部一月一考核工作及绩效奖金兑现由
乡镇党委组织实施。
(二)各乡镇成立村级常务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
(三)村级常务干部根据考核实施办法,对照自身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每月月底将自评结果及相关印证材料上报乡镇考核领导小组。
(四)乡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包村(社区)干部、相关站、股、所、室负责人、村(居)民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形成考核结果,经乡镇党委审核后,于次月1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绩效报酬兑现
村级常务干部的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人口主任的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分别为500元,村(社区)统计员的月基本工资为450元,绩效奖金为350元,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一月一兑现。
(一)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70-89分的为称职,69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二)月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全额发放基本报酬及绩效
奖金,并作为乡镇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三)月考核获称职等次的,全额发放基本报酬及绩效奖金。
(四)月考核不称职的,只发给基本报酬,扣发绩效奖金,扣发部分作为该村(社区)的工作经费。
第三章述评
每年年底,在村级常务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全面了解和测评村级常务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村(社区)支书、村(居)委会主任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可结合县纪委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实行的勤廉双述工作一起开展。
一、参评人员:乡镇分管领导、该村(社区)省、州、县、乡“两代表一委员”、包村(社区)干部、相关站股负责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组组长。
二、评议形式。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会,参评人员对村(社区)常务干部的工作进行逐项评分,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三、评议步骤。乡镇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制定村(社区)常务干部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村(社区)常务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大会,村(社
区)常务干部分别述职,参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村级常务干部量化综合测评表;乡镇党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评议内容:德、能、勤、绩、廉综合情况。
五、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情况报乡镇党委和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备案。
第四章奖惩
根据月考核和年评议情况,由乡镇党委决定村级常务干部的奖惩,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备案。
一、对月考核和年终评议获优秀等次的村常务干部,乡镇党委每年要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并向上级推荐参加评先选优;
二、一年内月考核一次不称职和年终评议不称职的,留职察看一年,留职察看期间考核评议均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自动引咎辞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引咎辞职,从辞职当月起停发工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月考核连续三次不称职的;一年内月考核累计4次以上不称职的和年终评议不称职的。
四、每年村级常务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归入村级常务干
部个人档案。
第五章附则
一、村级常务干部指村(社区)党支书、村(居)委会主任、统计员和人口主任。
二、乡镇机关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根据所在村(社区)考核述评情况,在乡镇机关兑现绩效奖金。
三、本办法由中共XX委组织部、XX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