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 店 合 作 经 营 协 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国【深圳】签署, 本协议编号为:(字)2014-0【 0】【0】【 】号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签署协议代表:;以下合称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签署协议代表:。以下合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协议各方就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成立酒店 (以下简称“公司”)。所涉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第一条释 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含义如下涵义:
1)“本协议” 系指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在中国深圳签署的《酒店合作经营协议》。
2)“协议各方” 系指本协议的甲方、乙方。
3)
8)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履行各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之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传染病流行、骚乱、*等。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
2.1拟合作设立经营的公司名称、经营场所:甲乙双方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名称及地址以工商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之名为准。
2.2公司经营范围为:住宿、中餐、西餐、商务中心、洗衣、康体娱乐、酒吧、停车、咖啡厅以及酒店资产的投资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烟、酒等特许经营。
2.3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2.4公司合作经营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公司股东
3.1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为:(1)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2)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第四条出资
4.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70%。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资本总额的30%。
4.2甲乙双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其用以出资的人民币足额存入公司共管账户。
公司共管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名: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5.1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甲方公司代表(身份证号码:);
公司的执行董事为乙方公司代表(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各出一名财务负责主管公司的财务部门;
其他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5.2公司实际运行管理由执行董事全权负责,甲方不参与酒店实际运营业务管理并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签署任何合同视为甲方同意由其单独承担责任。
5.3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5.4公司主体设立、变更、清算、消灭等重大事项变更,甲乙双方拥有平等的一对一的表决权,重大事项变更需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否则将视为违反协议,需承担公司股份比例百分之五对应公司现值的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分红机制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运营前半年不进行任何分红,所有盈利存入公司账户作为流动资金;半年之后,就结算完毕款项之后纯盈利部分,每一季度分红一次,先预留百分之十作
为酒店运营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按照股份份额进行分红。
第八条 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第九条 增资及融资
双方不以增资的形式稀释对方的股份,股份比例的变动需以双方同意为基础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才可进行股份比例的变动并需签订书面文件。公司后续融资和经营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希望套现,也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相应比例的套现。
第十条 不竞争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在成立公司至公司主体消灭之日后一年内不得对于公司同类或者近似行业的业务进行投资及增资,不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同类或近似业务的经营活动,除非获得对方的同意书,否则将视为违反该条款,需支付守约方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一方逾期日仍未履行其出资义务,守约方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
11.2非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约定持股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其他
12.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员会管辖。
12.2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签署页, 无正文)
签订本协议各方签章:
甲方:(公章) 授权签署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签署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