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01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学前教育方面专业知识与能力,能在学前教育领域,从事教学、管理和教育、心理科研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基本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基本知识要求: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现代学前教育观念,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握学前教育的理论前沿、幼儿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基本能力要求:具备学前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初步的科学研究等实际工作能力。
4、基本技能要求:具有较扎实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统计分析能力和较强的专业英语实用技能。
三、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8年完成。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五、主要课程
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学、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课程与教学论、钢琴、声乐、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幼儿园实用美术、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游戏论、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园管理、幼儿园评价
六、主要专业实验
七、主要实践环节
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军事训练、课程论文、幼儿园见习与调查、专业实习、毕
业论文、课外科研创新实践
八、毕业、学位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157+4学分(其中4为课外科研实践创新活动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方能毕业,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要从事教师职业者须加修教师教育模块课程,若专业课程中已修相同或更高的教师教育课程,可替代该模块中的相应课程。
九、教学进程方案表
1、专业学时、学分分配表(表一)
2、专业全程教学计划表(表二)
3、专业实践(上机)课程表(表三)
4、专业课外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表(表四)
5、专业实践教学进度表(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