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节约用电管理,让全体师生员工树立节约用电意识,充分认识到“节约用电”的重要性,并能够节约和用好每一度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以及处罚措施。
一、管理制度
1.所有教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白天不得开灯,下午五点之后方可开灯,教室内无人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如遇特殊天气由德育处统一通知开关灯的时间。
2.气温在28摄氏度以下教室内不开电风扇,教室内无人时不开风扇,人少时少开风扇,教室内的空调由德育处通知后方可使用。
3.教室内的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的插座不得私拉乱接乱用。
4.办公室内的饮水机、电脑、空调、电风扇,无人时必须关掉,办公室内气温在0℃~28℃之间不准开空调。
二、管理责任
1.教学区教室内一切照明设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上课时由当班老师负责,其他时段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教室内的多媒体、电视机在下课或活动结束后由使用人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负责关掉,如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则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负责保洁的班级管理,负责保洁的班级的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4.办公室、开课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开课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各办公室主任、开课室管理员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三、处罚措施
1.凡是教室、办公室、开课室、走廊、楼梯以及卫生间存在违规开灯的,每盏灯罚相关责任人10元;
2.凡是教室、办公室、开课室有违规使用风扇的,每个风扇罚相关责任人50元; 3.凡是教室内的多媒体、电视机没有及时关闭的,每样电器罚相关责任人50元; 4.凡是教室、办公室存在违规使用空调或者没有按时关掉的,每个空调罚相关责任人50元;
四、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部将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处罚措施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金城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