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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出口报关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23:40: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 通关的基本程序: 申报 查验 征税 放行

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

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在出境地海关如何办理出口提前报关和直转手续?

提前报关和直转的出口转关货物到达出境地后,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和启运地海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或《进/出境载货清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 ),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货物的出境手续。

海关为什么要求申报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与\"舱单电子数据\"?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强化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监管,海关在进境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且收到进口舱单电子数据并与进 境运输工具负责人签章的纸质舱单审核、确认后,方可接受进口货物的申报。海关在出境运输工具实际离境后,应及时收取出口清洁舱单及其电子数据,出口报关单与出口清洁舱单核销后,方予办理出口退税证明联的签发手续。

●海关对提前报关与集中申报有哪些要求?

为提高通关效率,《规定》中规定,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在进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已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经海关批准的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的要求交验有关随附单证、进出口货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验核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有效期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准。提前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税率、汇率的适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

集中申报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有效担保,并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按照要求向海关报告货物的进出口日期、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税号、品名、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数量、重量、收(发)货单位等海关监管所必需的信息,海关可准许先予查验和提取货物。集中申报企业提取货物后,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及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经海关同意,可以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

●如何办理进口直转手续?

直转的转关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进境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并持以下单证直接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两份;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在报关单运输工具栏目录入《进/出境载货清单》条码号,在提运单号栏目录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基本单证,是指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包括:《报关单》《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 《发票》 《装箱单》 提货单或装货单一份(海运进口或出口) 运单一份(空运) 《出口收汇核销单》 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减税、免税证明。

特殊单证,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明,主要包括:《配额》 《出口许可证》《登记手册》其他各类特殊管理证件。包括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文件、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等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等。

委托单位只需要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毛重、净重、总金额、出口目的地及相关依据。

●报关流程

>>进口 :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 费等给我司 , 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

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 7 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 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 24 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 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转厂的定义:系指由一个企业将海关监管的货物,转移到另一海关监管企业,并向海关办理监管货物的转移手续的行为。转厂涉及到两个不同的主管海关,企业在办理货物的转厂手续时,需要同时向两个主管海关提出申报手续,其中转入方申报和办理进口手续,转出方申报和办理出口手续,而货物不需要真正出口,直接由国内的一个厂商发送到另一个厂商的货物转移方式。>>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

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关于出口报关的具体流程(海运)

>>出口报关

根据我国海关法,任何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关境时,都必须凭有关单据及证明文件办理报关手续.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妥海关手续为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都要接受海关监管.由于海关业务繁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往往使一些进出口企业无所适从, 这在报关方面尤为突出.因此,出口企业往往委托专业的报关单位或经营对外贸易仓储运输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代理报关.

出口企业在备齐出口货物,确定运输工具和航线后应及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果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的,可在委托货运业务的同时,向货运代理公司提交报关委托书和其他报关所需要的单证 ,委托其代理报关.

海关对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分为申报,查验和放行三个环节.

集装箱出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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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报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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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出口申请流程

出口报关详细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流程

青岛港集装箱海运出口操作流程

深圳海运出口报关流程说明

集装箱出口报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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