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处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领导抓好本院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具有检察特点和自身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文化工作;
二、承担全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及辅助人员的招考、调入、调配、调出、退休等工作;
三、负责干部行政职务、法律职务的任免和各类职称、职级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专项教育、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本院公费医疗、独生子女福利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六、办理工资、福利晋升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工作人员的慰问、抚恤、体检工作;
八、负责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工作人员考勤、请休假等纪律作风的督查,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事件;
十、负责工作人员工作证件的管理,办理出国、赴港澳台的有关审批手续; 十
一、负责人事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和管理,干部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十二、领导、支持和保障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三、负责实习生的接收、调配、考评、管理工作;十
四、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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