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车主:
依据《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规定,接送学生车辆,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专门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和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载客汽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经排查,你所购置的车号为的车辆未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系非法接送车辆,不具备接送学生(幼儿)条件,属国家明令禁止作为接送学生(幼儿)的。现向你告知,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淄博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自觉不使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学校(幼儿园):
以上《关于禁止使用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我已认真阅读,我会重视孩子的出行安全,坚决不使用非法接送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车主签名: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家长自留一份,一份交学校(幼儿园)备案。1
潘庄镇中心小学关于禁止乘坐拼凑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车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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