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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1 17:05: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 江 县 教 育 局

南教安[2012]30号

南江县教育局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

为贯彻落实《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南府办【2012】98号)文件要求及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我局再次就严禁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相关交通安全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稳定的高度,把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实际,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要立即对学校所有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清搭乘“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超载车、拼装车、病车、自用车、农用车、货车、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千万不要贪图便利去乘坐这些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要落实安全课的交通安全内容和保障教学时间;要通过安全教育日、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不乘坐非法运营车等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二、排查清理,做好学生使用交通工具的调查摸底工作

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存在自乘非法营运车的现象,这些车辆,车况性能差,无营运资质,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要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如实登记填写《学生上放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调查表》,全面掌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情况,及时制止不良交通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乘车的管理工作,提醒师生、家长发现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强化管理,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一是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7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二是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里必须有交通安全相关条款,并明确家长的责任;三是通过家长会、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让他们切实担负起对孩子校外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责任,不让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孩子,共同维护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四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门口的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温馨提示牌,明确告知家长、学生,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五是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的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租车时,必须租用客运公司的营运车辆,并按有关要求到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由交警部门审核其车辆、登记驾驶人情况后方能出行;六是要落实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对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状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如忽视安全工作或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除严肃查处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附件:学生乘坐交通工具调查表.xls

南江县教育局

2012年9月10日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通知

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通告

高沟镇中心小学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学致家长的信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

四班“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学校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南江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通知
《南江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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