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及身份证明
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向贵行申请贷款担保,应贵行要求,特证明如下: 该□先生/□女士系我单位正式员工,年龄岁,□已婚/□ 未婚,在我单位部门工作,担任职务, 实际参加工作年。表现良好。月固定收入元,其他月收入平均元,在我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年月日。
特此证明。
(注:请在选择项□内打√)证明单位公章/财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证明单位经办人:
证明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查 询 授 权 书
(金融机构名称):
本人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人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如有需要□可以□不可以查询本人配偶)的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审核贷款申请;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法定代理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对公业务贷后管理需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收入及身份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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