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楼房协议书
甲方:唐衍明、马彦宾
乙方:程学勇
一、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就承建(地址:阳谷县城东街
工商银行西邻)楼房三间,四层,面积约700平方米(12.5米×14米×4层=700平方米)沿子面积(每平方面积按半平方计算),
二、每平方米承包费(包工、包料),每平方米壹仟元(1000
元),包括水、电、暖、贴地板砖,卫生间墙砖,厨房、墙砖、外墙画墙砖。
二、所用钢材、电线、管道、门窗、水泥、沙石、地板、墙砖等,必须进正规厂家货,不准进假冒伪劣商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停止使用。对所有楼房上用的货物品、原材料,甲乙双方要协商,同意后再进,不求低,不求高,中价为宜,不准偷工减料。(梁柱按图纸施工)
1、一楼门市玻璃门为每平方米200元。
2、卷帘门每平方45元
3、内门钢木门每套800元
4、卫生间门每个门400元
5、地板砖80×80,每块30元
6、卫生间、厨房内墙砖60×30,每块8元
7、标准电线都为铜线
8、楼梯板用大理石板,每平方米85元,不锈钢扶手每米80元。
9、下水管道用料PVC。上水PPR。
10、内外窗用料塑钢每平方150元
11、座便器每个400元,脸盆每个300元。
12、灯具,普通吸顶灯。
13、门前台街石每米40元。
三、甲方将楼房承包给乙方,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应确保乙方建楼顺利施工应提供一切便利,对使用,水、电、场地及费用有甲方承担。施工期间,出现社会干忧及有关单位造成停工,影响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所建房工期为160天,从挖地槽到竣工之日起,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延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所建楼房代行基础完工之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总造价的20%;一层主体完工后,付总造价的20%,二层主体完工后付总造价的20%,三层主体完工后付总造价的20%,顶层上瓦后,内外墙抹灰完毕再付总造价的10%承包款。各层房间设施完工后再付5%承包费,剩余5%为资保金,一年内付清。
七、楼顶处理:现浇顶打完后,用丙伦布做防水,最后用瓦盖顶。
八、本协议签订后,即日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实际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