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制定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培训对象
我队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和新入职的员工。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职工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要求,知道自己的义务和权力。
(2)对正常作业的人员每年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职工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人的权力和应履行的义务
一、煤矿工人的权力;
二、煤矿工人的义务。
(2)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二、入井的注意事项。
(3) 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一、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
二、在灾区避灾的行动准则;
三、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四、新自救器的使用技术;
五、自救、互救技术。
(4)各项事故隐患及防范措施:
一、瓦斯事故隐患及应急防范措施;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及应急防范措施;
三、火灾事故隐患及应急防范措施;
四、水灾事故隐患及应急防范措施;
五、顶板事故隐患(包括冲击压灾害)及应急防范措施;
六、煤尘灾害及防范措施;
七、电气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 (5)、安全培训时间方式
每年春节后、开工前、对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培训,老员工24小时。为保证效果安全培训实行脱产培训;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2.30时至4.30时,培训人员一律不不准缺席。新工人必须进行岗前72小时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