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1.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提供单位公函,工商企业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税务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户口本);通过年检的贷款卡(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2.工商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
3.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说明;
4.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5.委托人预留印鉴和有权人签字样本;对于委托人进行境外放款的委托贷款业务还需提供外汇局核定的境外放款额度批复和最近的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记录;
6.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明(工商企业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税务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通过年检的贷款卡(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2.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3.借款人预留印鉴和有权人签字样本;
4.贷款投向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许可证、核准书或备案文件;
5.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委托贷款需要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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