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隐患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第二季度)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2014年7月2日
仁怀市梯子岩煤矿
隐患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电[2013]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15号)。我矿2014年第二季度(
四、
五、六)月份共组织了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纠活动14次,共查出隐患90条。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安全隐患,每次编制了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
为了切实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纵向到底,橫向到边,不留死角;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自理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留后患。彻底整治隐患,对隐患建立编号登记,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消号制度。我矿对一经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限期,预案五落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
一、成立梯子岩煤矿自查自纠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长:肖北江
副组长:梁克涛、李兴明
成员:陈永利、郭玉忠、董春林、韩云军、陈华强、邓德阳周鹏、牟明堂、王远彬、邓涛等相关科室。
二、各成员职责:
1、隐患整改期间矿长肖北江对安全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2、隐患整改期间总工程师梁克涛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负领导责任。
3、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安全矿长李兴明负责。
4、隐患整改期间生产副矿长陈永利对整改质量负分管领导责任。
5、隐患整改期间机电副矿长郭玉忠对机电、运输管理负分管领导责任,负责机电设施、设备记录等的完善。
6、隐患整改期间通风设施完善及日常“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工作由通风工程师董春林和通防科长邓德阳负责。
7、隐患整改期间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由各班带班矿领导负责。
8、隐患整改期间班长对当班的安全质量负责。
每次自查自纠,在组长领导下,各成员积极参与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对分工检查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责,查出一处、清理一处、落实一处,逐条对照,进行全面整改,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积极工作,认真负责,彻底整改,完成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整改期间各整改项目负责人按本整改方案拿出整改计划、落实好整改人员
2、整改期间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严格按方案要求施工。
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4、整改期间由矿长亲自安排落实部署整改工程,带班矿领导带班下
井监督验收整改进度及整改质量,与工人同上同下。
5、各队必须每班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