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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2: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消防安全职责

一、物业总经理职责

1.对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支持分管消防工作的员工开展工作,督促安全管理部经理做好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2.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 3.按照消防管理工作“五落实”(即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整改落实、设施落实)的要求,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正式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在作出有关的物业管理决策和接待服务指挥时,确定保证安全消防措施。

5.负责组织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决定重要奖惩。

6.负责组织推动本公司消防安全和消防常识的宣传及普及教育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要求,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消防意识。 7.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布置和定期组织全公司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主持研究整改重大火险隐患,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对在消防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物业管理部经理职责 1.协助总物业经理领导全公司的消防工作。

2.按照“五同时”和“五落实”的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

3.主持各部门研究火险隐患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5.保证国家、上级和公司消防法规及消防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主持制定落实本部门电机电器设备、废旧易燃包装物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主持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7.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常识、责任制度的教育,负责对客户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

8.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负责整改火险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总物业经理或安全管理部报告,例会议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按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部。

9.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抢救,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

三、安全管理部经理职责

1.在总物业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检查落实情况,坚持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3.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编制消防经费预算。 4.经常开展群众性消防法规、常识、责任制的宣传教育,组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进行业务学习、训练,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要害部位消防制度和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坚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火险隐患,遇有紧急不安全问题时,应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做出处理。

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和引进设备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及施工人员管理工作。

8.对消防设备、器材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亲临火灾事故现场,组织员工扑救,并负责查明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具体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教育处罚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处理。

负责统计分析火灾、火险情况,提出预防措施,管理防火档案。 11.总结推广公司内外消防工作先进经验,负责有关评比、奖惩事宜。

四、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1.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分配上岗。

3.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消防培训的计划,组织后勤支援及实施方案。 4.参加火险事故调查,负责责任事故的处理,把消防安全列入员工晋级条件。

五、财务管理部经理职责

1.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消防费用预算。

3.负责支付解决火险隐患、灭火设施与器材配置和保养所必需的费用。

六、工程管理部经理职责

1.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进行消防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各工种专业的消防安全制度。

3.对所管部门的设备和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明确所属班组的具体分工和责任,不漏项不漏点,制定落实值班检查、维修制度和消防防爆措施,定期对全公司的电器设备、线路组织进行维修,整改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和使用。

4.负责本部门技术工种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制度。

5.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按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与质量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6.负责本部门各种维修和施工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向承包单位提出消防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在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应有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

7.对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处理。

七、各部门主管职责

1.对所属的班组和分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和督促班组学习,落实上级、公司和部门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制度。

3.每日检查工作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制止纠正违章,定期检查所用的各种电器设备、电动机械、明火器具,督促维护保养,及时整改故障和火险隐患。

4.督促班组对所管消防用具、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完好,专物专用。

5.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上级,拨打本物业内线电话,外线电话,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八、安全管理员主管消防职责

1.协助安全管理部经理、消防主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物业安全。 2.领导安全管理员熟悉掌握检查物业内各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在位情况,并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事故,会报警)。 3.遇有火警、火情负责警械,组织其他人员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

4.对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处理意见。 5.其它需协助的消防工作。

岗位消防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监控,并进行录像,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员前往调查处理。

2.负责消防监控,在火情情况下根据工作程序启动各种消防设备,使之正常工作。

3.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 4.负责相关消防表格的记录。

5.负责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指挥系统正常畅通。 6.负责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紧急情况下利用公众广播系统引导、疏散物业内人员及重要物资。

8.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二、安全管理员消防职责

1.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熟悉消防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性能,达到“三懂三会三能”。

2.配合消防监控员做好火警确认工作。

3.巡楼查看火险隐患及消防器材设施在位情况,如发现丢失、损坏要及时报告直属领导,并通知消防主管及消防监控员调查处理。 4.遇有火情要立即按下手动报警器,或电话通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讲清起火具体位置及燃烧物质,同时利用就近灭火器、消火栓扑救,控制初起火灾,待上级及其扑救人员赶到。

5.待上级领导到达现场,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好灭火、疏散、引导工作,维护好火场秩序,做好防范工作。

三、班组长消防职责

1.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负责。组织员工学习、贯彻公司部门各项消防要求,带领班组成员执行消防制度和各岗位的消防责任制。 2.每日班前结合服务工作向员工提出消防安全要求,交班前检查,并向下班交接消防安全工作。

3.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4.每日检查工作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制止、纠正违章,经常组织员工对所用电器设备、电动机械、明火器具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安全。

5.坚持每周班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整改不安全因素,无力解决的及时报部门经理。

6.发生各种火灾、火险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员工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7.搞好岗位内消防用具、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整洁,专物专用。

四、员工共性岗位职责

1.消防安全事关全公司的效益、声誉和员工、客户的人身安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影响和损害消防安全。

2.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服务(技术)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努力达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事故,会报警)。

3.保持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无违章用火、用电、吸烟,不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杂物,不冒险蛮干,发现他人在办公室、工作间等处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加热器具及随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及时劝阻或制止,并报告主管领导。

4.坚持岗位消防检查,保持本岗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机具等的安全,及时正确处理火险苗头,发现火灾,迅速报告,接到指令后准确地报警并积极扑救。

5.对本岗位配置的灭火器材、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整洁,专物专用,发现故障及时反映。

6.自觉接受领导和消防监督员工的检查指导,积极参加消防学习活动。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4、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5、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6、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

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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