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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20-03-01 17:41: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袁纯清:加强人大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0-09-15 13:38:00 来源:黄河新闻网

[提要] 袁纯清指出,我省出台监督法实施办法,对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健全了机制,完善了程序,规范了行为。袁纯清要求,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办法》电视电话会议 袁纯清出席并讲话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田国青)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我省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办法》进行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强调,要以全面贯彻我省实施办法为新的起点,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进程,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联彬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和省法检两长左世忠、王建明分别做表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安和、靳善忠、郭海亮、王雅安出席会议。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山西省实施办法》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通过,10月1日施行。

袁纯清指出,我省出台监督法实施办法,对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健全了机制,完善了程序,规范了行为。尤其是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监督法进行细化和延伸,既遵循了监督法德规定,又体现我省的实际,涉取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督法进行了细化和延伸,既遵循了监督法的规定,又体现了我省的实际,汲取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贯彻实施监督法实施办法,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

有利于推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自觉性。

袁纯清要求,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对转型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鞭策和督促,更好地推进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的监督,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推动全省经济尽快步入绿色发展、清洁发展的轨道。要切实加强对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促进涉及民生问题的监督,促进涉及民生问题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积极协助和配合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通过接受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

袁纯清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既是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始终坚持人大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保障和促进党委重大决策的落实;要坚持重大问题和重大决定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对监督工作计划和重要监督活动,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健康开展,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关系,及时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开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实施监督法律法规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

申联彬主持会议时指出,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按照袁纯清同志的讲话要求,把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社会

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各种方式,坚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开展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把握监督工作的内在规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我省的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小鹏在表态发言时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充分认识实施监督法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左世忠在表态发言时说,人民法院作为落实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主体,要按照监督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更好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全省法院不仅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还要把认识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内化为自觉行动,把接受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王建明在表态发言时说,全省检察机关要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监督法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不断拓展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途径,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来源:黄河新闻网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扎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能

时间:2009-08-24 来源:理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熊德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自1981年5月理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理县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开展基层人大各项工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理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通过积极主动工作,使县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意愿。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工作及人事任免事项,首先召开人大党组会研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征得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实施。特别是年初对常委会、主任会的议题安排,先召开党组会、主任会研究,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报县委研究同意再组织实施;对人代会的召开时间、会议议程和会议的主要材料,主动报县委统筹安排,再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主动邀请县委领导加强指导;对人大机关各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取得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出思路、提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形成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推进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住全局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好决定权。理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始终把党委不同时期的任务作为工作目标,把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事关我县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了决议、决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多年来,理县按期举行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除搞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年度预算执行、资金收支审计等议题审查外,重点对我县农业产业化、城镇建设、新村扶贫、水电开发、民营经济、招商引资、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旅游、交通、环保、公有住房制度改革、职工医疗保险和五年普法等影响全局利益的重大问题、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问题,作为大事来抓、重要事项来议,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了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坚持了党委、人大、政府工作根本目标的一致性,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法律教育监督,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全力保障宪法和国家法律在我县行政区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一是坚持把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认真审议通过五年依

法治县规划,深入开展五年普法教育,狠抓了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适时深入各司法机关,掌握了解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等情况,规范了选聘人民监督员程序,认真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促进了司法公正。二是突出抓好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在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等工作情况报告,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利用开展对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考试等多种形式,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快了依法治县步伐,有效地促进了“平安理县”建设。三是积极组织并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对各执法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几十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解决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督促和支持执法部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并形成较高质量的执法调研检查报告,为州人大立法、审议和县域经济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依法行使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全面、统筹、协调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履行好监督工作职责。20多年来,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工作调研、议题审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审计、产业结构调整、春耕备耕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发展规划、民营经济发展、土地资本转变、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才资本经营、中小学教育、广播电视、劳动社会保障、职工医疗保险、文化体育建设、农村通信工程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然保护区和景区建设、救灾物资收发情况、农村自建过渡房和活动板房的搭建及分配使用等工作情况报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书面交“一府两院”进行办理,并通过主任会议或常委会议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做到了议必决、决必行、行必果。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水电流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社会治安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开展视察活动,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正确把握用人导向,依法行使好任免权。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几十年的工作中不断完善选举和任免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党管干部的原则,认真行使任免权,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依法选举或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较好地实现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任免范围、任免程序、表决方式、辞职撤职和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全州范围内率先实行了人大任命干部的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制度。同时,结合工作评议,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了人大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任命人员事后监督不断加强,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理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并坚持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公报》印发至全体县人大代表,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方便。二是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坚持邀请2至3名人大代表列席“一府两院”召开的座谈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保障代表知情理政,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三是适时组织部分省、州、县人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检查活动和外出专题考察学习,使人大代表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四是采取面对面答复办理结果的方式,督促抓好对县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办理质量、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得到逐年提高。五是适时组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业务培训会,就乡镇人大工作业务开展专题讲座。及时协调乡镇人大与乡镇党委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改善乡镇人大的办公条件。现场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例会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指导完善会议、学习、考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制度,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七、坚持监督参与并举,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服从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发挥人大工作优势,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理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积极参与县里的市政基础设施、民营经济发展、矿业秩序整治、水电资源开发、库区移民安置、桃坪羌寨新区建设、大沟丘地移民新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社会稳定、汶马公路测设及建设协调等多项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建设一线,尽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了监督参与并举,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全力抓好人大信访工作。按照县委群众工作的要求,县人大成立了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了信访工作经费,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宣传解释和转办工作。县人大党组成员和常委会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日

值班接访制度,热情接待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群众反映和关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常委会把监督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了监督力度。针对凸现的草山药山矛盾纠纷,砂场违规、无证、越界开采引发矛盾冲突等问题,常委会在加强工作调研基础上,召开主任会议作了专题研究。并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常委会领导分别蹲片驻点,协同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维护了群众利益,避免了矛盾激化和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全力参与抗灾及恢复重建。“5.12”地震发生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第一线,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支持和法制保障。特别是在恢复重建阶段,县人大常委会能积极为恢复重建出谋划策,提前介入政府在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建设、重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保证了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有效进行。同时,积极参与重建,尤其是以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熊德良任市政和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组组长期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讲究方法,市政和公益事业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3月5日全县县城规划区内灾后重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会议后,在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熊德良带领的县城规划区内灾后重建征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全体工作人员,不分昼夜、不分时间地坚持抗战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第一线,科学拟定工作计划,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和解释工作,按照《理县县城规划区灾后重建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和《理县县城规划区内灾后重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工作组人员与农户签订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兑现各种补偿资金,做到了依法办事、取信于民、诚信于民,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树立了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八、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把人大常委会真正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机关。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努力构建学习型机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进工作、提高质量和效率为重点,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合作共事、和谐相处,努力构建和谐型机关;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节约机关用电、用水、用车等方面作起,努力构建节约型机关。同时,常委会领导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自觉

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各项工作。常委会党组注重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建立了党员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长效激励机制,深入扎实开展了领导班子“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在“四好班子”创建活动中,主动在杂谷脑镇瓦斯村设立了一个帮扶联系点,鼓励帮扶户因地制宜发展土鸡养殖,为其增收致富寻找到了一条好路子,切实将惠民帮扶措施落到了实处。同时,不断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工作。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努力维护机关、社会和谐稳定。在总结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基层人大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了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监督管理办法、委室职责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制度。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机关的职能作用,在为“三会”服务、后勤保障、老干部工作、招商引资、驻村工作等多项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受到了全县上下和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四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民主法制氛围。常委会非常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常委会制定了《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宣传报道暂行办法》,在继续努力办好常委会会议《公报》和《知识窗》的同时,不断加强与省、州人大刊物和各级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报道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各级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宣传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成就,扩大了社会宣传面,形成了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注重考察学习,加强了同兄弟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推动工作。

(作者为理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重大事项要建立公示制度 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2005-03-24 16:32:31 南方都市报

南方网讯 “今年人大将建立跟踪监督制度,要求‘一府两院’按照反馈办理情况,并进行跟踪落实。”、“凡提请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发表任前演说,作出承

诺„„”昨日(3月23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照辉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称,今年将继续发挥人大权力机关的作用。 总结

去年人大共任命89干部

昨日(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照辉介绍,去年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检查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11次,进行工作评议两项。

同时,去年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将督办信访案件作为监督“一府两院”

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47件,办结1531件,办结率为97%,其中重点督办的案件54件,办结率为90%,并且由常委会的领导亲自督办,促使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另据介绍,去年市人大根据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作出了《关于批准东莞市2004年财政预算收支变更的决定》,将增加的财力全部投入市属重点工程建设。

去年一年,人大常委会任命了89人,其中人大系列2人,政府系列46人,两级法院检察院共41人,其中共有42名“一府两院”的主要组成人员,为“一府两院”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展望

将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

据傅照辉称,今年东莞市人大,将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对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关系本市经济社会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的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同时,建立跟踪监督制度,要求“一府两院”按时反馈办理情况,并对此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取得监督实效。

同时还将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演说制度,凡提请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在常委会上发表任前演说。

另据了解,今年人大还将检查“一府两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情况,并且督促市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抓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强化监督实效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人大作用

发挥人大工委作用注重监督工作创新

人大作用论文

人大监督演讲稿

人大个案监督

人大与司法监督

人大监督法律责任论

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

人大监督工作年度计划

《人大监督法》讲稿

人大监督作用
《人大监督作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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