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塔拉镇国有资产管理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旗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根据中共镶黄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自查、整改的紧急通知》(镶纪发[2011]7号)要求,我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中共镶黄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镇的自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布仁朝克图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恩克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对我镇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镇于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10月15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对购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情况;
2、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3、处置国有资产时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镇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在上述各个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五、今后工作重点
我镇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继承以前优良的财务制度,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
巴音塔拉镇党委 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巴音塔拉镇国有资产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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