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建立预检分诊制度,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到指定隔离诊室诊治,并及时消毒。
二、发热门诊、肝炎门诊、肠道门诊等应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与普通门诊分开, 肠道门诊必须设立专用厕所。
三、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
四、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或备有手消毒设施。
五、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六、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感 控 委 员 会
2005年11月1日
《门诊、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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