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四中201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方案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校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
国家的有用之才,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201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201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秦碧野
副组长:刘廷强陈伟
成员:曾义 孟正骐黄洪武李华伦刘增永王相军丁 强
黄静王 伟王庆国罗应松邓富文王威冯终桃陈光玉
及各班主任
2、贫困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团委),曾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光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资助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且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成绩优异;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符合《仁怀四中贫困生资助方案》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按市局相关文件每生750元/学期。
四、工作程序
1、宣传贯彻文件精神(9月30日前)
学校召开有关科室、年级组负责人和班主任会议,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1
2、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公平、公正、公开在班级中推荐符合本次助学金要求的学生名单提交政教处、宿管处、团委审核(推荐的学生务必附有仁怀四中贫困生推荐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上交团委。)(9月30日前)
3、资格认定(10月10日)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4、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
5、上报(10月25日)
学校填写《仁怀四中享受2011年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登记汇总表》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并建立资助学生档案。
6、资金发放(按市局文件规定时间进行)
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市财政分学期将资金划拨到学校,由学校财务处将资金划到学生相应银行账户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
7、总结(按市局文件规定时间进行)
学校对整个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
五、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推荐286人;高二年级推荐223人; 高三年级推荐216人。
六、推荐对象及要求
1、班级推荐的贫困生人数要求住校生达80﹪以上;
2、班级推荐的贫困生务必符合本通知的资助条件;
3、推荐的贫困生原则上是进入仁怀四中贫困生库的,未进入仁怀四中贫困生库的,家庭确实贫困,成绩优异,表现较好者本次可以纳入推荐对象;
4、学校将对所推荐的贫困生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所推荐的贫困生纳入学生会管理,贫困生务必义务为学校做贡献,学校将按照市局文件在贫困生库中对表现较好者推荐享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5、本学期曾经享受过省级助学金和正接受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资助。
七、工作要求
1、资助贫困生工作是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合格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学校要求相关科室、年级组、班级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要认真调查摸底掌握贫困学生,特别是特困学生的情况,从严掌握标准和条件,切实把资助资金落实到要资助的学生身上。
2、贫困生资助工作以班为单位向学校进行申报,班主任对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证件或证明要进行深入调查,严格把关,确保其真实性。
3、各班主任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因班主任工作不力而导致本班贫困生相关信息丢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班主任承担。
仁怀四中
201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