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考试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 第123号)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 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
目(以下简称“科目 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 目(以下简称“科目
三”)。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 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科目一考试 内容包括: 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
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 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规
章。
科目二考试 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 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
起 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 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
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 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
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 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 驶、直角转弯;
(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
车和 起步、通过单边桥;
(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
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
加考 试内容。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内容包括: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
客 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 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
汽车考 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
口、路口左转 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 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
超车、掉头、夜间 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
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 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 里
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 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
程不 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 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
车、残疾人专 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 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
试;不进行夜间考试 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
车、中型客 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 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
等复杂道路驾驶 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
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内容包括: 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
和复杂道 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 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
的处置知识 等。 注意特殊情况: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 请大型客车、
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 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申请其
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 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
驾驶证的, 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 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
车驾驶证的,还 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 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
员申请的,应当按照 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 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 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 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
四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 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