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须知
为满足员工出差需要,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结算,我公司与分行合作为员工办理公务卡,公司员工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现将商务卡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务卡仅用于单位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二)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
(三)持卡人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的原始发票,没有票据的金额不予报销。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产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1.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
2.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
票)不符的;
3.持卡人透支提取现金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
4.因持卡人个人原因,未能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申请报销,所造成
的罚息和滞纳金等;
5.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
成的支出和损失;
6.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标准的消费。
(五)持卡人在公务消费后应尽快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公务卡每月5号会出上月5日至本月4日的帐单,请员工于15日前整理所有公务消费的正规原始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按财务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必要时,报销人还需提供购物明细或消费清单。
(六)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计财部。
《公务卡使用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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