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 青少年舞蹈专业委员会
中教字[2010]第30号
授权书
大庆市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 为了扩大和规范文化艺术市场的管理,更好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将青少年艺术管理、培训及竞技比赛深入到基层,经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青少年舞蹈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允许成立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青少年舞蹈专业委员会——黑龙江省大庆市秘书处,并在授权范围内参加由黑龙江省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活动中心组织的国家、省、市级的各项艺术培训和艺术类比赛,请遵循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选手参加活动。如违反上述授权内容我协会将取消该授权资质。期限一年。
授权单位:
中国教育家交流协会青少年舞蹈专业委员会签发日 2010年04月
《大庆青少年科技文化活动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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