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购进消毒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采购部门根据临床需要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
二、采购必须以产品进货台账的形式做好消毒产品购进记录。记录项目包括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商的“联系方式”。
三、购买消毒产品时必须索证
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剂、消毒器械另有文件注明的如75%单方乙醇、次氯酸钠、紫外线等、压力容器灭菌器等不要索卫生许可批件。
3、产品批次自检报告。
4、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购进的消毒产品必须验收
1、购进的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
2、购进的消毒剂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生产 企业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
五、医院感染委员会定期对消毒药械审核相关证件查验其分类与产品性质、审批机构是否相符。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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