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义务
1.厂长岗位职责
(1)主持厂全局工作,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确定并批准厂行政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及其主管的职责和权限,决定各职能
部门和下属关联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培训、奖励。
(3)主持制订质量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 (4)领导厂的日常工作,不断向全体员工灌输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5)推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6)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以传达,并结合实际,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量给予满足。
(7)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使之认真贯彻质量安全方针,努力达到质量安全的目
标,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8)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在经营和奖惩中正确行使质量否决权,严
格质量把关。
(9)重视用户意见并及时处理投诉;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10)提供并优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持续改进所需的资源。
2.品管负责人: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和产品安全承诺。
(2)负责技术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为公司制定方针、目标提供依据。 (3)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的实施和控制。
(4)针对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生产过程的统计技术的应用和产品试验状态的控制。
(5)负责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控制及检验工作。
(6)承担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责任,对质量负责人负责。 (7)负责本厂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控制。
(8)负责制订质量安全控制计划,工序产品和成品检验规程,并开展岗位培训。 (9)对产品检测和监视。
(10)负责提出或制定采购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参与合格供方评定。
4.实验员:
(1)负责所有消毒制剂、化学检测药品的配制。负责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化学药品进行管理。
(2)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按照公司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进行检验。项目包括理化检验及感官评定等多项指标。 (3)负责生产车间及实验室的化学品控制与管理。
5.机电维修人员
(1)负责生产及卫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2)负责生产及卫生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调试。 (3)设备的改进和创新。 (4)监管设备运行的安全性。
(5)制定中长期的维修保养计划。
6.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职责与权限、义务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
(3)遵守工艺纪律,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公司产品标准要求; (4)对加工工序内产品的质量负责; (5)有权获得工艺技术的培训; (6)有权按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按规定参加产品从业人员体检及健康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