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标准
(研究生)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标准
(1)政治素质
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纲领和章程,维护国家利益,坚决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尊严、荣誉和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不发表煽动性言论,未经允许不参加任何群体性活动,无群众反应政治信仰,理想信念问题。
(2)品德修养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言行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审美观念,明辨是非。注重学术道德修养,无论文剽窃等不良行为,无群众反应品德修养方面问题。
(3)遵纪守法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见义勇为,能够对违纪同学进行劝告、批评和帮助或制止其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
(4)社会公德
能够模范遵守校园内外公共场所的规定,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并能向不良行为提出批评。
(5)生活作风
节约粮食,节约水电;生活简朴,不酗酒、按时作息,无奢靡之风;异性交往文明有礼,无群众反映生活作风问题。
(6)日常行为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群众基础好,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职责或在院校文体、科研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二、优先发展的条件
1、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获得专利或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2、在文体活动或科研竞赛中表现突出,在全国高水平竞赛或大型文体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如全国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智慧城市大赛等);
3、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荣誉,如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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