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
根据董事会对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一、重点监督对象:公司副矿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干部队伍在编不在岗、迟到早退、办事拖拉等问题。
2、干部队伍管教不严、有令不行、扯皮内耗、独断专行等问题。
3、干部队伍言行不
一、虚假浮夸等问题。
4、干部队伍学习不刻苦、工作不用心、精神不振奋等问题。
(二)监督检查干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执行董事会决策决议的情况。
2、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3、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4、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选拔、任命等情况
三、监督检查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检查、敦促各部门制定落实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调查、分析公司内部干部廉政建设状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纠正和处理生产经营活动的违规违纪行为;
4、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铺张浪费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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