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委托协议
委托编号:sxqtz03-1501-0615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日期: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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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招标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 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 2. 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内,办理采购代理事宜。
3.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努力做好项目采购的招标工作。
二、委托代理的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项目”的国内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代理,项目委托金额 1800余万,乙方同意接受这一委托。
三、双方的职责 1. 甲方的职责
1) 负责向乙方提供委托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并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具体的招标任务、计划。 2) 负责组织编写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 3) 负责确认招标文件。
4) 负责协助乙方答复或澄清投标商就采购文件技术部分提出的问题。 5) 需要时,与乙方共同组织召开标前会,并负责解答投标商提出的技术问题。 6) 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评标结果时,如需要,向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的技术情况,解答技术方面的问题。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中标人收取本委托协议第四条所规定的中标服务费。
8) 负责提供被邀请方名单。
9) 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 2. 乙方的职责
1) 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 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格式审查;负责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汇稿并编辑成完整的招标文件。
3) 负责联系邀请招标的邀请单位,印刷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及图纸。 4) 负责答复投标商就采购文件商务部分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所有投标商发送标书修改通知。
5) 需要时,与甲方共同组织召开并主持标前会,负责解答投标商提出的商务问题。
6) 负责接受投标商的投标及其投标保证金,组织并主持开标;开标后,负责将开标记录发送给甲方。 7) 组织评标;需要时,负责澄清评标过程中所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问题。如有必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商前来进行当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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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负责编制评标报告;向国家主管部门汇报评标结果,并负责解答商务方面的问题。
9) 负责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 10) 负责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11) 负责保存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直到招标完毕,并向甲方移交有关文件。 12) 办理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事宜。
四、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1. 乙方将向中标人按国家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2. 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需承担的相应采购文件编制、印刷和装订费;刊登招标公告的广告费(或者邀请招标的费用);开标、评标场地费;评标期间专家食宿费用。
3. 乙方承担招标过程中专家审核采购文件费用,乙方承担评标期间专家评审费(外地专家赴评标现场的交通费);
4. 支付方式及时间:依据每次中标合同金额以人民币结算,在发出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5.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须承担责任并根据过错大小以相应部份招标代理费为限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一方损失,则由损失方自理。
六、其他
1.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 对本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在本委托协议执行期内,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法令与本委托协议相矛盾时,以国家的法律规定为准。
4. 双方有义务对本次招标项目及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本协议一式 肆份 ,甲方执贰 份 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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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陕西乾唐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法定代表人: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二零一五年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月 15日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二零一五年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月 15日 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