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商场确定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安全责任范围为本部门工作责任范围所辖的管理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和机器设备、用具等安全运行。
三、安全管理责任
1、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展位商及营业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员工(展位商及营业员)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制观念,督促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做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本部门管理的机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督促下属员工(展位商及营业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督促下属员工(展位商及营业员)认真做好每日上、下班的防火安全检
查工作,切断各类用电设备电源,清除不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商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开展防火安全、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工作,按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以排除。
4、积极组织下属员工(展位营业员)配合商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安全知识培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提高本部门员工(展位营业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如因部门员工(展位商及营业员)未遵守《商场安全管理规定》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商场将视情节轻重,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按《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责任人: 部门名称: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