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宽各自业务渠道,更好的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知名度,促进业务发展,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承诺所属参与门店均适用本协议。
1.甲乙双方员工有义务在客人消费时、消费后主动引导,并指导参与本次活动。 2.甲乙双方应遵守各自现金券所列《使用说明》内容,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任何《使用说明》所列内容的变动,如更改优惠信息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甲乙双方同意在其门店显眼处(店铺门口)放置本次活动相关宣传平面及产品,双方参与活动门店自行准备桌、椅,方便物料摆放。
4.甲乙双方需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店铺:微信公众号、会员微信群、短信等宣传上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给予介绍及宣传(宣传内容需提前交双方确认)。 5.甲方需承担本次活动期限内,门店宣传物料费用,乙方需承担活动产品及物料运输和维护义务。
6.协议活动期间,甲方为乙方达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提供5元/人/单的提成。 7.甲乙双方成立工作微信群,每天收集并保管相关数据,避免出现假冒、错乱数据,保证每单均有本次活动所需信息。
8.甲乙双方参与门店应保证本次活动中,每天顾客所存200元(双方各得100元)收银公开,有据可查。
9.甲乙双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如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
四、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下属各公司如遇开业或其它重大活动时,甲乙双方可根据活动具体内容再进行详细协商,但需双方协商确认,保持一事一议。 2.甲乙双方下属参与门店后附列表。
五、甲乙双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全面完善的履行义务,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附表:
甲方下属参与门店列表: 1.……
乙方下属各参与门店列表:
1、总店(县人民医院对面)